药品促销的伦理原则
药品具有与其他一般商品共同的基本属性,在经营活动中,药品经营企业及其工作人员需要采用相应的促销手段推销生产或代理的产品,以实现其经济利益和市场价值。然而,在药品促销活动中,药品的特殊属性决定了其在促销时要遵守《药品管理法》(2019年12月1日)、《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2007年5月1日)、《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3月1日)等相关法律规范,同时也应遵循相应的伦理要求和伦理准则。
1988年,世界卫生组织(WHO)首次以6种语言出版了适用于处方和非处方药物、传统药物及其他医药产品促销行为的《药物促销的伦理准则》,被1994年5月举行的第47届世界卫生大会采纳,要求所有世卫组织成员国及其他相关团体广泛传播并给予特别关注。在该准则中,促销(promotion)被定义为制造商和销售商提供的信息性及引导性的活动,其作用为引导处方、供应、采购及药物使用。
药品促销应符合以下基本原则:①药品得到合法批准,销售公司得到合法批准;②促销活动方式符合国家的政策、法律或一般道德规范;③与药品相关的所有促销口号必须真实合法、准确可信,促销宣传资料应有科学依据,并经得起检验,读起来通顺,不得有误导性的表述;④必须为医生、药师(具有处方权的人)或其他索求者提供科学资料,不能以经济或物质利益作为促销形式,医生也不能索取、收受物质利益;⑤药品的科学宣传及教育活动不应作为促销提供;⑥不得宣传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防治功能;⑦新药上市后的监测(如Ⅳ期临床)不能作为促销的伪装形式。
对于药品广告促销,针对不同群体有不同的伦理要求:①对于医师和卫生工作者的广告,用词和说明应与相关的药物或其他相似来源的资料数据一致,内容必须通俗易懂;②对于公众的广告,应能使人们对法律上允许的非处方药做出合理使用的决策,使用非专业性用语时,资料应与经证实的科学数据或其他法定承认的科学基础一致,不能使用给人们带来恐惧或不适的语言,向消费者准确、诚实地提供价格信息,使消费者能合理使用法律允许的非处方药,同时不应利用人们关心自己健康的迫切心理而获取过分的经济利益。处方药、麻醉及精神药物不能向公众做广告。不能直接针对未成年人做广告。
对于以促销为目的提供免费样品的问题,《药物促销的伦理准则》提出,对于法定处方药物的免费样品,应根据医师的申请有节制地提供;对于向大众提供的非处方药物,免费样品应根据各个国家实践需要及法律规定确定。
本章小结
本章主要介绍了药事伦理的研究对象及其本质、基本特征与一般原则,重点介绍了药品研发、生产、销售伦理。在今后的药事活动中,医学生应遵守并正确运用药事伦理。(https://www.daowen.com)
复习思考题
1. 药品与一般商品相比,具有哪些特殊属性?
2. 药事伦理包括哪些基本原则?
3. 新药研发活动中应遵循哪些基本伦理要求?
4. 从事药品生产活动应遵守哪些伦理要求?
5. 开展药品销售活动应遵循哪些伦理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