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受试者招募问题

四、审查受试者招募问题

第一,受试者的招募应当出于科学研究原因,而不是根据社会、经济地位,或者绝望患者所处的健康脆弱地位来招募。

第二,研究受试人群应尽可能包括不同年龄、性别和民族的多样性群体,以便研究成果能被普遍应用于所有相关人群。

第三,将脆弱人群排除在受试者之外,曾被视为最便捷的对他们的保护方式,但这样的保护方式可能会让脆弱人群无法享用新的研究成果,可能会影响这些群体疾病的诊断、预防和治疗,将出现对他们新的不公正。可以鼓励脆弱受试者参与临床研究。(https://www.daowen.com)

第四,当部分或全部被招募的受试者为脆弱人群(如儿童、智力障碍者、精神障碍者,或者绝望中的患者等)时,要求其研究方案中,应当包括额外附加的保护措施以维护这些脆弱受试者的权益。

第五,医学伦理委员会需要对受试者招募公告和招募信函进行审查,发现违反伦理原则的内容,医学伦理委员会要求发布者对招募广告和招募信函加以修订。

第六,作为通用的伦理原则,受试者不应承担验证临床研究的安全性和疗效所产生的费用。临床医学研究的机构应该承担验证安全性和疗效所产生的所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