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诊治工作的伦理原则

三、临床诊治 工作的伦理原则

(一)生命至上原则(https://www.daowen.com)

我国在198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作人员守则和医德规范》中明确规定,“为挽救病人生命,要有一种坚韧不拔的意志和不畏艰险、不辞辛苦的精神”。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医务人员应该尊重和保护病人的生命,救死扶伤、治病救人是医务人员的责任和使命,要求医务人员对病人的救治哪怕只有百分之一的希望,也要付出百分之百的努力,不仅要挽救患者的生命,还要让患者身心得到全面的康复。在日常的诊疗过程中,医务人员要以患者为中心,尊重和维护患者生命权利。

(二)知情同意原则

医疗伦理精神的变迁使医疗决策权威从医生转向病人。医务人员在为病人提供医疗服务之前,需先向患者及其家属告知病情相关的内容,说明医疗照护的目的、优点好处及可能的结果,然后征求病人的意见,由病人自己做决定,患方签署知情同意书。

知情同意临床应用起源于“我的身体谁做主”。1914年,一个饱受椎体疼痛折磨的患者,找到医师要求手术。医师告诉患者,手术可能导致死亡,但患者宁愿冒死亡的危险也不要再忍受病痛。手术实施后,患者没有死亡,但却造成了截瘫,于是患者将医师告上法庭,并表示截瘫对于他来说比死亡更难以接受,如果知道有这样的结果就不会接受手术。最终法官判医师败诉,并在论述中这样写道:“医疗行为的开展,患者和医师谁有决定权?”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就是:“一个心智正常的人,有权决定如何处理自己的身体。”1957年,美国将“知情同意”引入医疗诉讼领域,通过司法判例的形式确认了“知情同意”理论。

临床诊治工作中的知情同意是一个过程,包括知情和同意两部分,知情即医方信息的告知,同意即患方获得足够信息后做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

(三)最优化原则

在日常的诊疗过程中,治疗方案对患者完全无伤害是很难做到的,无论是诊断、治疗、康复过程还是诊治措施都可能给患者的身心带来伤害。在选择治疗方案时要遵循最优化的原则。最优化原则和内容包括:疗程最短、痛苦最小、耗费最少、安全可靠、效果最佳等即对患者利益最大、伤害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