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外受精-胚胎移植的伦理问题

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的伦理问题

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是指采用人工的方法让精子、卵子在体外(如试管)结合形成胚泡并培养,然后植入子宫自行发育的技术。由于受精是在实验室的试管中进行的,通过这种方式诞生的婴儿,通常又被称为“试管婴儿”。世界上第一例试管婴儿于1978年7月26日在英国诞生。此后,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在全世界迅速发展,成功率从1%~2%提高到40%。我国于1988年3月10日诞生了第一例试管婴儿。

体外受精-胚胎移植主要解决妇女不孕问题,该技术最初只用于输卵管阻塞造成的妇女不孕症。随着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的发展,其应用范围也在扩大。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还可以与遗传学研究和优生学研究密切联系来造福人类。例如,对遗传病患者的胚胎进行着床前遗传学诊断,发现遗传缺陷者则不用于胚胎移植;可为早期胚胎进行基因治疗提供可能性;对严重少精或弱精症患者,可通过显微操作技术,选择一个健康的精子直接注射到卵子中使其受精。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还可以帮助那些已做输卵管结扎手术的妇女,恢复生育功能,为自觉实施绝育术的妇女提供了“生育保险”,但这又会带来一系列的伦理问题:

(一)代孕母亲

代孕母亲是指代人妊娠的妇女。其方法是将他人的受精卵植入子宫或用人工授精的方法使该女性怀孕,分娩后婴儿由委托人收养,并支付一定的报酬。这是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和发展的产物。

1. 生育动机的变化(https://www.daowen.com)

代孕母亲之所以替人生子,原因是多方面的。国外曾进行过调查,在为何要做代孕母亲一栏下有如下的内容:“我喜欢怀孕”“为了分享做母亲的快乐”“赎我过去人工流产的罪”“家里需要钱”等等。大多数代孕母亲承认,她们之所以做代孕母亲,是因为它提供了比其他职业更好的经济来源。代孕母亲在某些国家已经成为全国性现象。尽管有的代孕母亲声称自己不是为了钱,但实际上有不少代孕母亲通过提供这种服务而得到了报酬。这使人类的生育动机产生了巨大的变化,使婴儿变成了商品,使人类的生殖器官变成了制造和加工婴儿这种特殊产品的机器,从而导致子宫工具化、婴儿商品化、代孕商业化。

2. 母子关系的淡化

“母爱”是人类的一种高尚情感,被誉为“圣洁的爱”“神圣的爱”“真正的爱”。生育是母爱的基础。代孕母亲经过十月妊娠,会不可避免地对孩子产生母爱,如果是一个健康漂亮的孩子,这种爱就更加强烈。而养育母亲由于没有亲身经历生育过程,可能会影响对孩子的爱,如果是个“令人讨厌”的孩子,如相貌丑陋、过分顽皮等,爱就更成问题。

(二)父母的身份

代孕母亲生育的子女,其父母亲最多可达5人,即提供遗传物质的父母亲、履行了养育职能的父母亲及实施孕育功能的代孕母亲。5人中,谁是孩子真正的父母亲?在此,应遵循抚养—赡养原则。负责养育的社会父母是道德上、法律上的合法父母,因为养育比提供遗传物质更重要,比提供胚胎营养、发育场所更重要。亲子关系是通过长期养育行为建立的,现代生殖技术产生的养育父母比其他人尽了更多的义务,与子女的关系更为密切,孩子的父母应该是养育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