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形成过程
2026年02月12日
三、 交通
事故的形成过程
交通事故的形成过程与后果,这是交通事故基本事实的重点内容。它主要通过对前期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等调查取证方法收集获得的现场勘验笔录、现场图、现场照相、询问笔录、辨认笔录、检验鉴定结论、视听资料等证据资料,依法进行分析比对、审核,相互印证所形成的有关交通事故的事实,具体应包括事故发生前、发生中和发生后的有关情况。交通事故发生前,主要是车辆行驶速度、所在道路位置、行驶轨迹、驾驶人感知和处置险情情况等;交通事故发生中,主要是交通事故车辆之间、车辆与行人之间的碰撞形态、接触部位(含地面接触点);交通事故发生后,主要是交通事故等级、交通事故形态、车辆和人员所在位置(含变动情况)、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伤亡、财产损失)、现场救援、危化品处置等情况。
当然,交通事故都是发生在一定的道路空间,道路状况的不同和优劣对交通事故的形成及后果是有直接影响的,因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调查交通事故基本事实时,应当调查交通事故形成时的道路状况。道路状况主要包括交通事故发生路段的技术等级、路面宽度、车道数、路面材料、直线段、交叉路口(交通设施隔离开口)、人行横道、窄桥、弯道、坡、隧道、道路坍塌、坑槽、隆起、照明功能、通行视线(距)、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指挥、交通环境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