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交通事故责任确定工作,促进执法公正,提高执法效率,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自身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实际,制定了《福建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规则(暂行)》(以下简称《福建规则》)。该规则共13个条文和一个附则,即《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过错程度分类》。(参见本节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