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确定工作,促进交通事故处理执法公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江苏省公安厅制定了《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确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江苏规则》)。该规则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共有十个条文和一个附则(3)。(参见本节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