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对《天津标准》的简要评析
《天津标准》吸收了认定交通事故责任遵守因果关系原则和路权原则的传统做法,在此基础上又尝试了按照当事人的过错行为分值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独特做法。例如,《天津标准》将认定事故过错责任分值设计为10分、6分、3分,并分别规定不同情形下的不同分值;对当事人多个过错行为进行分值累加,分值大者负交通事故责任就越大。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具有相关情形的,按计算分值认定事故过错责任,分值大的负主要责任,分值小的负次要责任。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具有同一档次的分值,或各方当事人的分值相差10个百分点以内的,负同等责任。采取分值量化的认定办法,简单明了,可操作性强,但是,正是因为如此,有时会因而形成明显不公的结论。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也是更为重要的是,尽管《天津标准》强调因果关系分析,但也只是“强调”而已,并没有规定究竟如何应用因果关系进行“作用”分析。(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