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交通事故事实难以查清情况的处理

三、 对交通 事故事实难以查清情况的处理

交通事故发生时,受道路条件、车辆条件等的影响,痕迹物证的形成各不相同。同时,由于受勘查技术等客观条件的限制,有的交通事故原因无法查明,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的规定处理,即“道路交通事故成因无法查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