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赌条款触发后的期限法律风险防范
(一)宏观认识与法律风险防范
对赌条款触发后的期限法律风险防范,只有在宏观方面进行立体的、多角度、多节点、多类型的综合防范,才可能带来较好的效果。
1.多角度防范。一定要注意从除斥期间、诉讼时效、合理期限等多方面考虑防范期限法律风险。对于此类期限法律风险首先面对的是因对相关问题的认识不同而带来的不确定性,例如因对期限的不同认识造成的法官或仲裁员裁判思路和认定标准上的不统一。
2.多节点防范。因期限在合同中未约定或约定不清,使得无论是对回购权的法律定性,还是除斥期间、诉讼时效的适用以及起算点认定等多个节点都可能产生期限法律风险。因此,期限法律风险的防范一定是多节点的。
3.多类型防范。掌握法律有规定、合同有约定和法律没规定、合同没约定时的期限认定方法和标准,了解相关问题常见裁判观点。
(二)合同条款设计中的法律风险防范
对赌条款触发后的期限法律风险现状既然已经清楚,接下来最好的风险防范方法就是有的放矢,提前把期限问题约定清楚。
1.在投资合同中约定期限问题时,要注意全面、具体、明确,如与期限起算点有关的触发条件、通知期限、期间起算点、合理期限以及超过期限后是否失权等问题需要约定清楚。注意约定务必要明确具体,排除歧义。
2.如果签订补充协议变更回购条件,注意与原先协议中涉及的期限限制条款的协调,如果不变更调整,则原期限条款还可能继续有约束力。
(三)合同履行中的法律风险防范
1.当回购条件成就后,如果投资人希望选择回购,需尽量在合理期限内主张并行使回购权。
2.投资人如果选择了行使回购权,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要注意通知回购义务人。
3.投资人向回购义务人发送回购通知之后,要注意适时以书面形式敦促回购义务人支付回购款,如有必要,及时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以免错过行权期限。
【注释】
[1]参见最高人民法院(2014)民二终字第111号民事判决书。
[2]参见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19)京03民终8116号民事判决书。
[3]参见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19)京03民终9876号民事判决书。(https://www.daowen.com)
[4]参见最高人民法院(2014)民二终字第111号民事判决书。
[5]参见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5)二中民(商)终字第12699号民事判决书。
[6]参见(2016)京03民初27号民事判决书、(2015)民申字第1034号民事判决书、(2015)川民终字第630号民事判决书、(2013)鲁商终字第267号民事判决书、(2012)吉中民再字第27号民事判决书等。
[7]参见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赣民初46号民事判决书、最高人民法院(2018)最高法民终7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最高人民法院(2018)最高法民申3275号民事裁定书。
[8]参见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法院(2016)皖0311民初2382号民事判决书。
[9]参见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19)京03民终8116号民事判决书。
[10]参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苏中商终字第00200号民事判决书。
[11]参见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9)京01民终8440号民事判决书。
[12]刘美林:《市场经济法律概论》(第二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
[13]参见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19)京03民终9876号民事判决书。
[14]参见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皖17民终632号民事判决书。
[15]参见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湘01民终2413号民事判决书。
[16]参见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湘民申3778号民事裁定书。
[17]参见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7)京02民初37号民事判决书。
[18]参见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16)京03民终9162号民事判决书。
[19]参见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浙民再212号民事判决书。
[20]参见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皖01民初1289号民事判决书、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皖民终540号民事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