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赌与市场价格剧烈波动

八、对赌与市场价格剧烈波动

当事人签订合同后,市场价格剧烈波动,是属于商业风险呢?还是属于情势变更事由呢?这不能一概而论,要在具体个案中去讨论。如果市场价格剧烈波动并未使得作为合同成立基础的环境发生异常变动或丧失,且继续履行合同未对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则不属于情势变更,应归属于经营活动固有的商业风险。

实务案例(https://www.daowen.com)

南京誉达投资(有限合伙)与陈某等股权转让纠纷案[32]

法院认为,情势变更是指合同成立生效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发生重大变化而使合同的基础动摇或者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显失公平,因此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通常为与双方当事人无关的原因,发生了客观的社会环境的异常变动情况。对于情势变更的举证责任在于主张的一方,本案中为被告方。然被告方所提供证据并不足以证明发生了情势变更。虽然被告方证明了2012年超硅公司主营的蓝宝石衬底行业,市场价格暴跌,竞争激烈,超硅公司业绩未达到协议约定目标,显然与此相关,但该市场价格剧烈波动的状况应属于行业经营性风险,并不符合情势变更要件。故本院对被告陈某关于约定业绩未达到系因情势变更的答辩意见,不予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