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对赌协议涉及不可抗力案件时的审查要点及裁判思路

九、法院在对赌协议涉及不可抗力案件时的审查要点及裁判思路

关于对赌协议涉及不可抗力的纠纷,法院会综合审查对赌协议的签订时间、主张或抗辩事由是否属于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的发生及持续时长、对赌义务人是否已尽到了通知及证明义务、对赌义务人是否采取了减损替代措施、是否存在其他原因导致对赌协议履行障碍等事实。就此类案件,法院会在对不可抗力的定性进行判断的基础上,根据对赌义务人提出的不同主张,有针对性地进行审查裁判。现将常见的法院相关审查要点及裁判思路归纳如下:

1.因无法实现对赌协议目的而主张解除合同的

此种情况下,法院重点审查对赌协议目的是否无法实现、对赌协议目的无法实现与不可抗力之间是否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从而判断是否解除对赌协议。

2.因发生不可抗力,主张免责的

对赌义务人主张免责的,法院会严格审查不可抗力与对赌义务人违约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存在何种程度上的因果关系,从而判断是否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对赌义务人的违约责任或延迟履行对赌义务。(https://www.daowen.com)

3.根据公平原则主张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

若不可抗力事件给对赌协议的履行造成重大影响,继续履约显失公平,从而某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解除对赌协议的,人民法院可能适用或参照适用情势变更规则,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依法合理分配因合同解除造成的损失。[16]

就对赌义务人可能提出的以上几个诉求,法院在综合考虑当事人所处的客观环境、主观过错等情况下,也可能根据《民法典》第6条规定的公平原则,运用自由裁量权,平衡对赌当事人之间的利益。

其实某些不可抗力事件可能也同时属于情势变更事件,当某个规则行不通时,换个规则可能会柳暗花明,因为两个规则并不矛盾(《民法典》第533条也体现了这一点),只是考虑的角度、维度、侧重点不同而已。关于对赌协议与情势变更相关内容,将在本章第二节进行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