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从对赌控局到
公司控制权
对于创业公司来说,一般签订对赌协议的主要目的就是引入瓶颈资金,解决资金饥渴问题,同时保留住对公司的控制权。但实践中,投资者中并不全是纯粹的财务投资机构,有的投资者是以对赌协议为手段,从一步步控局成为对赌庄家开展,最终掌握目标公司的控制权。因此公司在股权对赌融资时,一定要注意投资方对董事席位的要求、对一票否决权等决策权的要求,注意投资方是否向公司安排高管、是否在具体业务流程中设置审批权、对赌失败是否涉及股权补偿及控制权调整等要求。融资方要考虑清楚相关条款的风险自己是否能够接受,一定要注意防范公司控制权的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