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融资时的商业秘密保护

十二、股权融资时的商业秘密保护

实践中,有的融资方由于急需瓶颈资金,对投资机构的尽调几乎来者不拒,全面积极提供财务、法律和业务方面的尽调材料,未注意公司的商业秘密保护。投资机构尽调之后,未必就能和融资方合作,有的甚至后来与融资方的竞争对手成了合作伙伴,这对融资方是非常危险的。现实中也有相关的例子,融资方为了融资被投资机构尽调之后,没能达成合作,但一段时间后,融资企业发现其竞争对手在争夺其客户并接洽其供应商,可怕的是该竞争对手甚至知道融资方与其客户之间的价格等重要商业秘密。虽然融资方怀疑是尽调投资机构泄露了商业秘密,但因为没有证据,徒增维权难度。因此,公司股权融资时,一定要注意对公司的商业秘密进行预防性保护。(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