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独立的监察法学

构建独立的监察 法学

时 间:2019年4月13日 19∶00

主讲人:杨临宏 云南大学滇西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主持人:唐 尧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教授

嘉 宾:曾 哲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教授(https://www.daowen.com)

胡 荣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教授

林孝文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教授

何永红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教授

程和祥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博士

2010年时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吴邦国同志向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庄严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建成。当时说是七个法律部门,七个法律部门当中没有现在的监察法,我们现在就在思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当中应当把监察法划在哪一个部门?宪法及相关法划不进去,民商法划不进去,行政法好像沾边,经济法划不进去,社会法划不进去,刑法划不进去,诉讼和非诉讼法也划不进去,我们就思考了,这个学科怎么办?反观现在国内研究监察法的学者,大致包含三个领域的学者,第一波是研究宪法的,第二波是研究行政法的,第三波是研究刑事诉讼法的,除了这三波之外其他的人基本上都是零星对监察法进行研究。这涉及几个问题:为什么同一个监察法三个不同学科都要来研究它?凭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