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方法的选取

(一)评价方法的选取

在确定评价方法方面,应首先进行评价机构的选择。对监察公信力的评价不宜采取监察机关内部组织评价的方式,这会使评价结果缺乏中立性,有违公信力评价的初衷。可采用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的形式,确保测评更加客观。同时,由于监察机关工作具有极强的专业化特点,易出现因第三方机构不了解监察权运行原理而导致测评结果过于“外化”的现象。因此,第三方测评机构可联合高等院校或相关领域研究机构共同进行评价。(https://www.daowen.com)

在具体评价方法上,可采取数据调取和问卷调查相结合的评价方式,数据调取主要指评价机构从监察机关办公系统、监察机关官网新媒体平台等载体上直接提取评价指标中所需要的信息,如案件审结情况、信息公开情况等。在此过程中,监察机关应与评价机构签订保密协议,防止监察工作信息外露,同时注意相互配合,保证测评工作的效率。问卷调查主要指评价机构根据评价指标针对不同调查群体设计调查问卷,并向适格调查者进行发放,以此获取公众的直观感受及评价。需要注意的是,在问卷发放时,除指标特殊要求外,应自动排除监察机关工作人员职业群体,确保数据的可靠性。采取数据调取和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可有效避免评价全面客观化忽略公众感知以及全面主观化导致结果偏激的情况出现,较好地实现评价工作客观与主观的统一,保证结果公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