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的焦点:机关思维与程序思维间的价值选择

三、问题的焦点:机关思维与程序思维间的价值选择

上述监察权“避上指下”的可能性反映了当前监察管辖与留置审批间存在可欲可行的滥权交集。从本质上而言,该滥权交集之所以存在,缘由在于指定管辖本身——一种自上而下的压力主导型体制——所不可避免的滥权可能。换言之,是行政逻辑下的机关思维在监察权领域延伸的产物。笔者认为,上述问题的焦点就在于如何对机关思维与程序思维二者间进行衡量与取舍。(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