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社会互动因素——监察机关公信力
监察机关公信力主要指监察机关与社会的互动情况,下设监察工作信息公开、监委自身受监督情况以及其他社会影响3个二级影响因素。根据监察法第七章“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的规定,信息公开是监委受监督的一种方式,但我们认为由于信息公开的内容包含许多方面,所以可将其分离出来单独讨论,在监察工作信息公开下设立立案调查决定的公布情况、违法违纪行为通报情况、财务信息公开情况、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热点事件回应情况5个三级影响因素。同时,在监委自身受监督情况下设立监督渠道是否畅通、回应速度是否及时、处理诉求是否得当3个三级因素,在其他社会影响因素中设立媒体对监委报道情况、违法违纪案件出现频率、周围民众评价3个三级因素。
上述全部影响因素如表1所示。
表1 影响监察公信力的因素(https://www.daowen.com)

续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