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与执着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桂林纪委监委若干工作经验观察

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与执着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 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桂林纪委监委若干工作经验观察

“政贵有恒,治需有常”,继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继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既是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要求,也是保障伟大事业发展所必须。2018年是监察体制改革第一年,从监察法的颁布,到国家监委挂牌、国家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成立,到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再到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中明确党组、纪(工)委、纪检监察组之间的关系,无不印证了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正在全国范围内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广西桂林市纪委监察委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双重职责,持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成效,纪检监察各项指标均居全国前列,桂林理念、桂林经验、桂林节奏已经成为纪检监察改革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深入调研其具体工作,可总结如下成功经验:

其一,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践行“两个维护”政治责任。桂林市纪委监委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同时将及时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常规重要议题,进行18次专题学习,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传达学习秦岭违建别墅整治情况通报,并就贯彻落实进行具体研究部署。坚定不移践行“两个维护”,在广西率先开展“政治建设六项重点任务”专项检查,发现整改问题455个,聚焦“七个有之”问题,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行为的党员干部70人。把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作为重要任务,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打好“三大攻坚战”等加强监督检查,对落实脱贫攻坚、环境保护等政策不到位的问责441人,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强化党内政治生态建设,协助市委出台《关于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的意见》等一批制度,研发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系统,通过主体责任、监督工作、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廉政档案管理等考评,构建立体信息化考评体系。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要求,市一级出具廉政鉴定97份、860人次,严把选人用人关。

其二,驰而不息纠“四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抓具体、补短板、防短板、防反弹。把日常检查和集中督查结合起来,国家法定节日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组织593个检查组进行突击检查,发现整改问题436个。紧盯重要节点、重点领域和岗位、关键环节,重点整治乱发津补贴、违规公款旅游、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查处灵川县人大违规发放津补贴、市文新广局4名领导干部借公务之机旅游等一批典型案件。健全长效机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完善公务接待、公务差旅、公务用车等规定537项,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94起,处理475人,通报曝光45期77起159人,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点纠正一些领导干部回避问题、庸懒无为,一些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问题,特别针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敢于较真碰硬,扎扎实实整改,全市共立案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535件,处理515人,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其三,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充分释放巡察“利剑”作用。完善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出台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办法、联系指导县(市、区)巡察工作方案、巡察后评估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机制,将市委巡察办列入市委工作机构序列,组建6个市委常设巡察组,进一步规范机构建设。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本届市委先后开展7轮巡察,覆盖63个单位,覆盖率达62.4%,各县(市、区)普遍开展了5至7轮巡察,覆盖率达60.7%。开展县区交叉巡察、市县联合巡察,探索开展“提级巡察”“机动式”巡察,已对129个乡镇(街道)、1289个行政村(社区)进行巡察,覆盖率分别达87.8%、68.3%,实现对4个深度贫困乡镇和50个深度贫困村的巡察全覆盖。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及时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置,2018年市县巡察共发现问题6334个,移交领导干部问题线索1186条,转立案362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23人;建立巡察成果运用台账管理制度,督促被巡察单位建立问题清单、整改任务清单,整改反馈问题4135个、占反馈问题的65.4%,并组建8个专项督查组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防止“一巡也之”。

其四,切实履行好第一职责,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牢牢把握监督基本职责,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优化内部机构设置,市县两级纪委监委机关监督执纪部门占内设机构总数的61.2%,在人员配备上确保人员编制向监督倾斜。研究制定加强对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监督意见、市纪委监委机关监督工作办法等制度措施,建立“10+2”监督工作方式,全市共开展谈话函询及提醒谈话2819件次,同比增长3.7倍;市级派驻机构开展提醒谈话752人次,同比增长152%,让日常监督约束作用得到发挥。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全市运用“四种形态”处理5230人次,同比增长13.3%,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2692人次,同比增长14.7%;妥善运用第二种形态,给予轻处分、组织调整2204人次,同比增长12.9%,第一种、第二种形态占到94%,第四种形态占2%,低于全国1.2个百分点,结构和比例呈现积极变化,实现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覆盖全市20多万党员,其中市纪委主要领导在县(市、区)、高校、重点领域等开展党纪党规宣讲14场,2.7万名党员受到教育。严格执行问责条例,强化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的问责,其中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责党组织和纪委(纪检组)11个、党员领导干部159人,进一步压紧责任链条。

其五,持续保持高压震慑,推动形成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有效减存量、遏制增量,2018年共立案2725件,同比增长16.8%;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497人,涉及处级干部128人,其中企业干部8人,科级干部572人,挽回经济损失1.89亿元,立案调查涉嫌行贿人员43人。精准有序惩治腐败,着力解决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土地出让、房产开发、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的腐败问题,既严肃查处一批严重违纪案件,例如市公安局副局长贪污案、市环保局局长渎职案等,又集中查处党政机关212人、文教卫系统188人、政法系统117人、农林系统133人等一批系列案,持续形成震慑。全市319名干部主动交代问题,上缴违纪款3785.33万元。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系统整理近年来查处的阳明、高亮、刘修荣等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推进以案促改常态化,在水利、林业、交通、文新广、建设城管等系统广泛开展整改工作。建立跟踪回访机制,对受到纪律处分的每一名处级干部做好动态了解、帮扶挽救等工作,对306名处分影响期满的干部及时回访,对那些在处分期内及时改正、表现良好的党员干部,在影响期满后及时提出继续使用意见,营造“改了就是好同志”的良好氛围。

其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围绕脱贫攻坚,严格落实“6+2”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组长,市委派出5个督查组对35个单位开展督查,并先后约谈5个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市纪委面对面督导龙胜、资源、灌阳等贫困县县委书记、纪委书记,将责任压实到基层一线。开展暗访375次、蹲点检查1629天,走访贫困户2155户,发现和整改问题520个。督促22个扶贫领域职能部门对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生态公益林等198类项目定期开展核查,核查项目1919个,涉及资金22.2亿元。对扶贫项目资金集中的县(市、区)和单位开展专项排查,565人因项目审批不严、资金监管不力被处理。坚决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全市扶贫领域立案113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33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件194期475起。把专项治理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严肃查处永福县政协原主席刘永祥及公安系统多名党员干部涉黑“保护伞”等36件有影响力案件,消除县(市、区)涉黑涉恶“保护伞”执纪空白点。市纪委、资源县纪委分别在全区专项治理工作第一、二次例会上作经验发言,我市专项治理工作“通报回访”“清单式管理”做法在全区推广。

其七,全面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在强力治标的基础上,加大治本力度,着力从机制上、制度上精准发力,从源头上、根本上解决问题。及时总结审农林、住建等系统完善制度639项,不断扎紧制度的笼子。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坚决为党员干部容错纠错;及时为142名受到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问题,实现纪法约束有硬度、批评教育有力度、组织关怀有温度深入发掘桂林廉政文化资源,打造《廉洁桂林》《爱廉说》《廉洁的声音》等主流媒体精品栏目,以及阳朔“一河三路”廉洁旅游示范带等十大特色廉洁教育品牌。按照全国一流标准,全力打造桂林廉政教育基地和清廉桂林门户网站,其中基地已接待1962批次7.7万多人次,成为全区机关党员党性教育基地,全国影响力日益增强;“清廉桂林”及县(市、区)子网站集群,日均点击量比改版前增长了10倍,在区内外引起广泛好评。举办“廉政宣传月”“勤廉榜样”先进事迹主题情景报告会、首届清廉桂林论坛等活动,以“崇廉讲堂”等系列载体,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全市崇廉尚洁的氛围更加浓厚。

其八,始终高标准严要求,锻造一支素质过硬纪检监察铁军。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完成市县两级监察委挂牌,监察对象由改革前6.03万人增加至15.19万人,研究制定6项“纪法衔接”、10项“法法衔接”工作制度和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新建市纪检监察综合业务基地主体建筑顺利封顶,建立规范2个留置场所和2个留置专区,组建180人的看护队伍,共对91名对象采取留置措施,惩腐效能有效提升。推进市县派驻机构规范化建设,在全区率先推出《派驻机构履职情况量化考评办法》,实行每月实绩考评、年度总评排名,派驻机构各项工作实绩实现大幅增长。加强委机关与巡察机构、派驻机构、县(市、区)纪委之间干部轮岗交流,整个队伍面貌焕然一新,干事创业热情空前高涨,不待扬鞭自奋蹄的局面已经形成。大力提升调查研究能力,市纪委领导班子带村、荔浦市长滩村、龙胜县太平村等13个县(市、区)28个贫困院、西南政法大学培训共4期9批,举办“纪法衔接”等各类业务培训班6期,举办“知识大讲堂”5期,共培训7274人次,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发挥机关党建统领作用,加强巡察组、专案组临时党支部建设,在20个巡察组、29个审查组建立临时党支部,以党的建设带动各项工作。严格执行“十严禁十不准”行为规范,出台《桂林市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坚持刀刃向内,坚决查处永福县监委委员汤积飞等11名违纪纪检监察干部,打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刚刚过去的一年,桂林市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要成果,反腐败斗争取得重大成效,为继续前进积累了经验与方法。桂林市的经验也再次证明,要推动政治生态持续向好,必须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自觉践行“两个维护”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根”和“魂”,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我们深刻体会到,要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必须坚持纪严于法,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贯穿全过程,不仅惩治少数严重违纪违法干部,更多的是帮助、挽救了大多数干部,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最大化;同时也须警醒的是,要赢得广大群众的衷心拥护,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让群众感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各级纪委监委就要坚决防止和纠正什么,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我们深刻体会到,要取得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必须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既雷物无声,强化正本清源、固本培元,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当然,各级纪委监委要想肩负起职责使命,必须坚持打铁自身硬,从严管好自己,始终保持纪检监察队伍纯洁、坚决防止“灯下黑”,为全体党员干部树起忠诚干净担当的表率,才有底气和自信履行好职责。这五点体会是桂林市把中央决策部署转化为本地的生动实践,极具特色。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反腐半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绝不能麻痹大意、掉以轻心。在高压态势之下,仍有一些人不收敛不收手、甘于被“围猎”,必须进一步突出重点削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尚未得到有效根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一些基层干部优亲厚友、吃拿卡要、虚报冒领等现象仍然时有发生。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对履行监督职责认识不到位,存在畏难情绪,方法手段不多,不敢监督、不善监督;有的把握合署办公条件下的纪法关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够精准,纪法贯通、纪法衔接不顺畅,等等。对这些问题,桂林市纪委监委作了很好的探索,我们应当及时总结。

刚刚过去的一年,不仅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2019年1月11日,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在十九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新的重大成果,科学概括了改革开放40年来党进行自我革命取得的宝贵经验,强调“五个必须”,即必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全党步调一致、行动统一;必须坚持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确保党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中流砥柱;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确保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坚持改革创新、艰苦奋斗作风,确保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必须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确保党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把我们党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规律性认识提升到全新的高度。赵乐际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深刻总结40年来纪检监察工作的认识和体会,提出的“五个始终”,既是历史性经验,又是现实性认识,对于我们重整行装再出发,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指导作用。桂林市是新时代共产党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又一个典型例子,我们应从中学习好纪检监察工作成功经验,稳步解决全面从严治党面对的新问题新挑战,更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加自觉坚定地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方向不变、道路不偏、力度不减,一刻不停歇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新时代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