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行政管理规则
2026年02月25日
(二)完善
行政
管理规则
行政管理制度对监察预防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一方面,行政规则对职务行为和职务人员进行规范,为监察预防提供实体法意义的依据;另一方面,公务活动程序中引入监察预防因素,为监察预防提供行政规则上的程序保障。
1.通过加强行政规范为监察预防提供一种实体法依据
我国目前有公务员法,该法规定了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相关的奖励与惩戒,虽然没有在公务员具体行为方面有具体的规定,但是为行政规制提供了法律依据,因此,可以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对公务员的行为规范作出具体的规定。具体的内容可以借鉴国外的有关立法经验。例如,美国在职务犯罪立法方面就有关公务人员的行为规范作出了具体而系统的规定,对公务人员在财产申报、出行工具等方面都作了严格细致的规定。[18]对此我国可以借鉴相关经验,来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公务人员行为规范。
2.公务活动程序中适当引入监察预防
在行政管理过程中,由行政主管部门作出把监察预防引入对某项具体的工作安排中而形成的工作方法或制度。如信息公开程序中引入监察报送制度等。当然,这种被引入的监察预防一般是非权力性预防,那种企图通过行政规制把权力性监督预防引入公务活动的程序之中的设想是难以实现的,因为权力本身是排斥外来监督的,因此,这种由行政规制主动引入公务程序中的监察预防大多属于非权力性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