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激励制度建设,学科竞赛良性开展
高校加大学科竞赛的宣传力度与奖励政策,对参加竞赛的师生给予经费补助,对竞赛获奖师生给予物质奖励,学生根据获奖情况申请认定创新教育学分,并在评优、奖助学金时予以适当倾斜;指导教师在职称评定时给予加分等,通过将竞赛成果固化的形式,进一步激励学生与指导教师参与学科竞赛的热情和专注度。
参考文献
[1]郝杰,吴爱华,侯永峰.美国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的建设与启示[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16(2):7-12.
[2]郭涛,胡小娟.学科竞赛纳入课程体系的探索与实践[J].中国电子教育.2017(2):73-76.
[3]王占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观念变革的整体构想[J].中国高教研究.2015(7):75-78.
【注释】
[1]王华,延安大学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科长,电子邮箱:381154357@qq.com。
[2]张雄,延安大学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