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创新路径

(二)创新路径

专利技术方案检索之后,根据检索结果是否披露了相关技术方案,有两条创新路径可以选择,路径1是TRIZ方法规避专利设计,路径2是TRIZ方法设计创新方案。这两条创新路径在接下来的流程中会有交叉。

1.创新路径1

(1)创新标杆的确认:如果经过专利检索,发现就初始问题或者创意,已经有专利文献公开披露了技术方案,那么接下来可以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进行再创新。即:从已有专利文献中锁定某个专利技术方案作为创新标杆,判断该技术方案是否可以绕过。如果该技术方案存在明显可改进的地方,则用TRIZ方法进行新方案的设计,进入第2条创新路径;如果该技术方案没有显著的可改进余地,则考虑使用TRIZ方法进行规避设计。

(2)TRIZ方法规避专利设计:在规避设计中,最常用的TRIZ方法是剪裁法。其基本逻辑是剪裁掉独立权利要求中的必要技术特征,把该必要技术特征所执行的功能转移到系统或者超系统中的其他技术特征中。如此会产生这样一种效果:既能保证系统功能的实现,同时由于比现有技术方案缺少了某个必要技术特征,不满足全面覆盖原则,因此而达到规避现有专利技术方案的目标。通过剪裁法进行专利规避设计近年来在机械工程领域已有应用,可参考江屏、罗平亚、孙建广等[14],Kim J,Kim I,Lee H,et al[15],李更、范文、赵今明[16],刘宁、李艳、金琳等[17]具体案例的实施运用。

(3)侵权风险评估:规避设计方案完成后,需要评估侵权风险。侵权风险评估参照专利侵权判断标准。如果仍存在侵权风险,则迭代回去,重新进行规避方案设计;如果没有侵权风险,或者风险可控,那么可以进入专利申请流程。

2.创新路径2

(1)TRIZ方法设计创新方案:如果专利检索后发现现有的专利技术并未解决初始问题,或者尚未见有专利文献披露创意,那么接下来就可以通过TRIZ方法设计创新方案。TRIZ包含若干个工具,可以分为问题识别工具、问题解决工具和概念验证工具。其中常用的工具有功能分析、因果链分析、剪裁、特性传递、进化法则、技术矛盾、物理矛盾、功能导向搜索、物场模型和标准解、ARIZ等,这些工具都可以运用在创新方案的设计过程中。

(2)可专利性判断:技术方案完成后,进行可专利性判断。目的是判断该技术方案是否符合专利法所规定的三性: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可专利性判断也要借助专利检索完成。如果在检索中发现疑似的专利技术,那么进入第1条创新路径,用TRIZ方法规避专利设计;如果经过判断,认为技术方案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具备专利授权前景,那么可以进入专利申请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