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 招标投标制度的探索与建立阶段
由于种种历史原因,招标投标制度在我国起步较晚。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到1978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由于我国一直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在这一体制下,政府部门、国有企业及其有关公共部门的基础建设和采购任务都由主管部门用指令性计划下达,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也大部分由主管部门安排,因此招标投标也曾一度被中止。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开始实行改革开放政策,计划经济体制有所松动,相应的招标投标制度开始获得发展。1980 年10 月17 日,国务院在《关于开展和保护社会主义竞争的暂行规定》中首次提出:“为了改革现行经济管理体制,进一步开展社会主义竞争,对一些适于承包的生产建设项目和经营项目,可以试行招标投标的方法。”1981 年,吉林省吉林市和深圳特区率先试行了工程招标投标制度,并取得了良好效果。这个尝试在全国起到了示范作用,并揭开了我国招标投标的新篇章。
但是,20 世纪80 年代,我国的招标投标主要侧重在宣传和实践方面,还处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一种探索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