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招标金额在300 万元以上且技术复杂的项目,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的单数。招标人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再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招标项目的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原则上应在开标前确定,并在招标结果确定前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