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2.2 投标保证金的额度
投标保证金的额度应由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的附表中写明。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的附表中规定的数额和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为了平衡招标人与投标人的利益,根据有关法规规定,施工项目招标或货物采购招标的,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国际上最多可以为10%),但最高不得超过80 万元人民币;勘察设计项目招标的,保证金额一般不超过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的2%,最多不超过10 万元人民币。在一些大的招标项目中,投标保证金一般为投标报价的0.5%~1%的比较常见,而一些小的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一般为投标报价的1%~2%的比较常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上限没有进行规定,也就是说,在不超过估算价的2%的情况下,可以突破80 万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但是,在各地的招标实践中,某些招标人为了某些不可告人的目的,不惜以高额的投标保证金来吓退潜在投标人的情况也不少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