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2.2 项目结算
在项目竣工后,就可以进行工程结算了。结算时,双方当事人应审核是否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除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期限外。一般可按照通用条款执行。
在实践中,一般建筑工程的结算价格与合同价格有一定出入,特别是单价包干的建筑工程,几乎会毫无例外的会增加结算价格。
对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竣工结算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政府规定执行。招标人应当自竣工结算完成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将竣工结算价与概算、预算价(或最高限价)、中标价在项目审批部门门户网站和指定网络媒介上公开,以方便群众监督,防止腐败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