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2.5 对评标办法的理解研究

7.3.2.5 对评标办法的理解研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文件应当包括评标标准,评标办法是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载明的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评标通常采用综合评分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平均值评标法及其他法律允许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对投标文件提出的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投标价格、主要材料品种和质量、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以及投标人企业信誉、技术力量、技术装备、经济财务状况、企业业绩、已完工程质量情况、项目经理素质和业绩等因素,按满足招标文件中各项要求和评价标准进行评审和比较,以评分的方式进行评估。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在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评审出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但投标价格不能低于企业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