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3.3 勘察设计合同示范文本

10.4.3.3 勘察设计合同示范文本

原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2000 年印发了第2 版《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

第2 版《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共10 条,分别为工程概况、发包人按时向勘察人提供的资料文件、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供勘察成果的方法、取费标准与拨付办法、双方责任、违约责任、补充协议、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合同生效时间、签证等。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一共有8 条,分别为合同签订的依据,设计项目的名称、阶段、规模、投资、设计内容及标准,甲方向乙方提交的资料和文件,乙方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的方法,设计费支付方式,双方责任,违约责任,其他条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