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3.1 工程量清单概述

5.4.3.1 工程量清单概述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定,由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根据市场行情和本企业实际情况自主报价,经评审低价中标的工程造价计价模式。其特点是量变价不变。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法能够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的工程造价计价和竞争定价的市场环境。

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的统一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后,各施工企业按照招标人提供统一的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和自身实力,自主报价。

工程量清单招标是在建筑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时招标人依据工程施工图样和招标文件的要求,以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统一的施工项目划分规定,为投标人提供实物工程量项目和技术性措施项目的数量清单,投标人在国家定额指导下,结合工程情况、市场竞争情况和本企业实力,并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自主填报清单开列项目中包括工程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和税金在内的综合单价与合计汇总价,并将所报综合单价作为竣工结算调整价的招标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