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2.1 规避招标的概念

2.5.2.1 规避招标的概念

所谓规避招标,是指招标人以各种手段和方法,来达到逃避按国家法律法规定要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行为,《中年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招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弄虚作假的,属于规避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