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3.1 非授权不确定中标人原则

9.4.3.1 非授权不确定中标人原则

确定中标人是招标人的权利。如果没有得到招标人的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是无权确定中标人的。不过,招标人一般会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结果,选取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