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4.4 诚信原则
诚信原则是指合同当事人在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时,都要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规避法律或合同规定的义务,也不得隐瞒或欺诈对方。合同双方当事人本着诚实、信用的态度来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欺诈行为和不守信用行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所不允许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规范的强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