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3 性价比法举例
某市地铁四号线北延线两个站及其区间强、弱电安装工程限价4 500 万元(人民币,下同),由某甲级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招标评审。该工程在某工程交易中心刊登公告后,共有A、B、C、D、E、F、G 7 家公司购买标书并提交保证金(见表4-2),后有A、C、D、E、F 5 家公司出席开标会,经资格预审后这5 家公司都通过。工程交易中心随机抽取14 名专家(7 名技术专家和7 名经济专家)分别组成技术、商务评审小组。经技术评审小组进行符合性审查,A、C、D、E、F 5 家公司全部通过。经技术、商务独立专家评审小组独立打分评审,以技术分、商务分和的总得分作为性能分,性能分超过70 分者进入性价比,最终有A(88 分)、C(85 分)、E(83 分)三家公司进入最后一轮性价比评审。将[70%×进入性价比的投标最高报价,进入性价比的投标最高报价]区间取为评审价格区间。进入性价比的3 家公司中A 公司的报价最高为3 605 万元,此报价作为区间上限,区间上限(3 605 万元)的70%为2 523.5 万元,A、C、E 三家公司的报价都在此区间范围内,其平均值为3 602.7 万元。随机抽取的价格下浮率为5%,平均值3 602.7 万元乘以95%为3 422.57 万元,此价格作为评审价。若各公司的价格与评审价正、负偏离1%,则扣分1 分。由于A、C、E 3 家公司均为负偏离,故换算后价格分分别为94.7 分、94.8 分和94.7 分。各公司的性能分除以各自的价格分,分别得到性价比为1.07、1.12、1.14。按价格比性能比分最低排序原则,A 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价格为3 605 万元。
由于A、B、C、D、E、F、G 中有5 家公司属于××集团,且各家公司的报价非常接近,统一比招标的限价低20%左右,另外各公司中最高报价与最低报价相差不到1%,这在投标过程中非常罕见,因此有围标、串标的嫌疑。B、G 两家公司作为××集团之外的公司,可能是知道了另外五家公司的背景后主动放弃递交投标文件。因此,虽然此次招标也算圆满成功,但并不能算非常理想的招标过程。
表4-2 某市地铁四号线北延线两个站及其区间强、弱电安装工程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