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1.2 投标文件的时间要求

8.2.1.2 投标文件的时间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该条还规定:“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因此,以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留出足够的邮寄时间,以保证投标文件在截止时间前送达。另外,如果发生地点方面的错送、误送,那么其后果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