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2 我国采用的招标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条规定: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公开招标是一种无限竞争性的招标方式,即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公共媒体上刊登招标广告,吸引众多投标人参加投标,招标人从中择优选择中标人的招标方式。前文已经详细介绍过,公开招标是招标最主要的形式。一般情况下,如果不特别说明,一提到招标,则默认为公开招标。公开招标的本质在于“公开”,即招标全过程的公开,从信息发布开始,到招标澄清、回答质疑、评标办法、招标结果发布等,都必须通过公开的形式进行,也正是因为招标过程公开,招标人选择范围大,这种方式才受到社会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