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发生的原因
疾病发生的原因简称病因,又称为致病因素,是指作用于机体的众多因素中,能引起疾病并赋予该病特征的因素。因此,病因是引起疾病必不可少的、决定疾病特异性的因素,明确病因对疾病的预防、诊断和治疗具有重要意义。
导致疾病发生的原因很多,一般可分为以下七大类。
(一)生物性因素
生物性因素主要指病原微生物及寄生虫。这类病因引起各种感染性疾病,其致病性取决于病原体侵入的数量、毒力及侵袭力(invasiveness),也与机体本身的防御及抵抗力大小有关。
生物性因素的致病特点是:病原体必须与机体相互作用才能致病;病原体有一定的入侵门户和定位;病原体作用于机体后,不仅引起机体改变,病原体自身也改变。
(二)理化因素
理化因素包括物理性因素与化学性因素。
物理性因素如高温(或寒冷)、高压(或突然减压)、电流、辐射、机械力、噪声等,对机体的损伤程度取决于其强度、持续时间及作用部位等,大多数物理性致病因素只引起疾病的发生,在疾病的进一步发展中往往不再起作用,并且它们所引起的疾病潜伏期一般较短,对机体各组织器官来说,大多没有明显的选择性。
化学性因素包括铅、汞等金属,一氧化碳、硫化氢等气体,强酸、强碱,蛇毒等。化学性因素的致病作用与其本身的性质、剂量、作用部位以及机体的功能状态有关。它的致病特点是对机体的组织、器官有一定的选择性损伤作用,如四氯化碳主要引起肝细胞损伤;在整个发病过程中都起一定的作用;除慢性中毒外,化学性因素的致病作用潜伏期一般较短。
(三)机体必需物质的缺乏或过多(https://www.daowen.com)
机体维持正常的生命活动必需一些基本物质(如氧气、水)、各种营养素(如糖、脂肪、蛋白质、维生素、无机盐等)、微量元素(如锌、碘、硒等)以及纤维素等。上述物质摄入不足或过多都可引起疾病。
(四)遗传性因素
遗传性因素是指染色体畸变或基因突变等遗传物质缺陷。染色体畸变引起染色体病,如性染色体畸变导致的两性畸形等。基因突变引起分子病,如X染色体上的基因突变造成凝血因子Ⅷ缺乏,导致血友病。此外,有些疾病如精神分裂症、高血压、糖尿病等与遗传易感性有关,遗传易感性是指由遗传因素所决定的个体患病风险(即在相同环境下不同个体患病的风险)。
(五)先天性因素
先天性因素是指那些能够损害胎儿发育的因素,这些因素导致各种畸形和发育缺陷,如唇裂、腭裂、无脑儿等。有些先天性因素是基因突变,也属于遗传性因素。但大多数先天性因素是获得性的,如妊娠早期感染风疹病毒可能引起胎儿先天性心脏病,使用某些化学物质、药物等也可导致胎儿畸形或缺陷。
(六)免疫因素
免疫反应过强、免疫缺陷或自身免疫反应等免疫因素均可对机体造成影响。免疫反应过强见于临床上青霉素引起的过敏性休克等;免疫缺陷包括体液免疫或细胞免疫缺陷,如艾滋病,由于HIV病毒破坏淋巴细胞而使患者机体免疫功能全面崩溃,常因并发感染而死亡。此外,有些个体能对自身抗原发生免疫反应并引起自身组织的损害,称为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等。
(七)精神、心理、社会因素
精神、心理、社会因素引起的疾病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如紧张的工作、不良人际关系、恐惧、焦虑及愤怒等不良情绪反应,它们在疾病的发生、发展及防治中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另外,社会环境因素与疾病的发生也密切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