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发病学治疗

二、发病学治疗

一旦休克发生,就应争分夺秒对患者进行抢救。可根据休克发病环节及时打断恶性循环。关键的环节是改善微循环,恢复组织的正常灌流量。

(一)纠正酸中毒

休克时缺血和缺氧,必然导致乳酸酸中毒,临床应根据酸中毒的程度及时补碱纠酸。如酸中毒不纠正,由于酸中毒时H+和Ca2+的竞争作用,将直接影响血管活性药物的疗效,也影响心肌收缩力。酸中毒还可导致高血钾。

(二)扩充血容量

各种休克都存在有效循环血量绝对或相对不足,最终都导致组织灌流量减少。除了心源性休克外,补充血容量是提高心输出量和改善组织灌流的根本措施。输液强调及时和早期,因为休克进入微循环淤滞期,需补充的量会更大,病情也更严重。

关于补液量,以往遵循“失多少,补多少”的原则。现在认为这个原则明显是不够的,低血容量性休克发展到休克Ⅱ期,微循环淤血,血浆外渗,补充的量应大于失液量,感染性休克和过敏性休克血管床容量扩大,虽然无明显的失液,有效循环量也显著减少,因此正确的输液原则是“需多少,补多少”,采取充分扩容的方法。充分扩容不等于超量补液,超量输液会带来肺水肿。因此建议在扩容时,正确地估计补液的总量,量需而入。在补充血容量的时候,尚需考虑纠正血液流变学的障碍,考虑输血和输液的比例,一般可参考血细胞压积的变化,选择全血、胶体或晶体溶液,使血细胞压积控制在35%~40%的范围内。

(三)合理使用血管活性药物

血管活性药物分为缩血管药物(间羟胺、去甲肾上腺素、去氧肾上腺素等)和扩血管药物(阿托品、山莨菪碱、东莨菪碱、异丙肾上腺素和酚妥拉明等)。血管活性药物必须在纠正酸中毒的基础上使用,从微循环学说的观点,选用血管活性药物的目的必须提高组织微循环血液灌流量。反对单纯追求升压而过长时间大量使用血管收缩剂,导致灌流量明显下降。(https://www.daowen.com)

(四)防治器官功能衰竭

应预防DIC及重要器官功能衰竭,一旦出现,除采取一般的治疗外,还应针对不同器官功能障碍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如出现急性心力衰竭时,除停止和减少补液体,还应强心、利尿,并适当降低前、后负荷;如出现休克肺,则正压给氧,改善肺功能;如出现肾衰竭,应尽早利尿和进行透析等措施,并防止发生多系统器官功能衰竭。

病例分析

患者,女性,45岁。20 min前遭遇车祸致左季肋部撞伤脾破裂急诊入院。体格检查:神志尚清,表情淡漠,面色苍白,脉搏细速,四肢湿冷。血压80/60 mmHg,脉搏120次/分,呼吸16次/分,体温36.9℃。

问题:

1.该患者是否发生了休克?如果是,则该休克属于何种类型?

2.该患者处于休克的哪一期?微循环有何变化特点?

(袁修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