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预防控制措施
(一)国境检疫
1.关注国际疫情动态 开展信息检索,密切追踪寨卡病毒病国际疫情进展,定期开展专题风险评估,为制定和调整本地防控策略与措施提供依据。
2.加强国境检疫
(1)加强主要入境口岸的卫生检疫防控能力,及时发现入境感染者。我国口岸分布众多,不同口岸的卫生检疫能力参差不齐,难以在短期内达到统一的标准,因此,在输入性传染病防控工作中,首先应对口岸卫生检疫人员进行防控工作培训和应急演练。卫生检疫重点针对来自近期有寨卡病毒疫情地区的入境者,发现措施包括主动申报、医学巡查、体温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和医学检查。由于寨卡病毒感染者中80%隐性感染,因此在有条件的口岸可考虑对来自疫区的无症状人群进行寨卡病毒监测,及时发现病人及隐性感染者。
(2)确保来自疫区的物品经过有效的灭蚊处理,并加强监测。由于来自疫区的物品可能会携带寨卡病毒的传播媒介伊蚊,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来自疫区国家的交通工具、货物、集装箱、行李、邮包需严格进行检疫查验,对发现或可能携带蚊虫或幼虫时,立即监督实施灭蚊处理。同时对发现的蚊虫进行寨卡病毒检测,为寨卡病毒风险评估、预测预警、控制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3)针对性质相同的传染病联合进行防控。伊蚊传播黄病毒科中的另外3种病毒,即登革热病毒、基孔肯雅病毒和黄热病毒,也主要在热带和亚热带地区流行。混合感染现象也不乏存在。2014年青岛就报告了我国首例输入性基孔肯雅热和登革热合并感染病例。对该疾病的防控应结合其他黄病毒科病毒的流行状况进行,同时也要考虑到其他包括疟疾在内的虫媒传播疾病的综合防治,根据输入性疾病的疫区选择有针对性的检疫方案,能提高口岸输入性疾病防控工作的效率,做到对人民健康的全面保障。
(4)加强口岸卫生监督工作。口岸有关部门应采取有效的灭蚊措施,清除蚊虫孳生场所,降低口岸蚊虫密度。
3.发布旅行健康提示 各地卫生计生部门协助外交、教育、商务、旅游及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做好前往寨卡病毒病流行区旅行者、居住于流行地区的中国公民及从流行地区归国人员的宣传教育和健康提示。孕妇尽量避免前往寨卡病毒病流行的国家或地区,健康教育要点为:防止蚊虫叮咬,若出现发热、皮疹、红眼及肌肉关节痛等症状或体征要及时就医。
(二)疫情报告和监测预警
1.病例报告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寨卡病毒病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或确诊病例时,应立即向当地辖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话报告,按《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15版)规定进行传染病网络直报(疾病种类选择“其他疾病”),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接到报告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
2.病例监测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发热、皮疹、结膜炎及肌肉关节痛的病人,应注意了解病人的流行病学史(流行地区旅行史),考虑本病的可能,并及时采样送检。此外,对于新生儿出现小头畸形的产妇,如有可疑流行病学史,也须考虑寨卡病毒感染的可能。
(三)传染源控制
1.流行病学调查 对相关病例进行个案调查,重点调查病人发病前2周的活动史,查明可疑感染地点,寻找感染来源;同时调查发病后1周的活动史,开展病例搜索,评估发生感染和流行的风险。
2.病例搜索 对于输入病例,应详细追查旅行史,重点在与其共同出行的人员中搜索。如病例从入境至发病后1周曾在本县(区)活动,还应在其生活、工作区域搜索可疑病例。
在出现本地感染散发病例时,以病例住所或与其相邻的若干户、病例的工作地点等活动场所为中心,参考伊蚊活动范围划定半径200米之内空间范围为核心区,1例感染者可划定多个核心区,在核心区内搜索病例。可根据城区或乡村不同建筑类型,推测伊蚊活动范围,适当扩大或缩小搜索半径。(https://www.daowen.com)
3.病例管理 病例管理主要包括急性期采取防蚊隔离措施。防蚊隔离期限为从发病之日起至病人血液标本中连续两次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两次实验室检测间隔不少于24小时;如果缺乏实验室检测条件则防蚊隔离至发病后10天。防蚊措施包括病房/家庭安装纱门、纱窗,清除蚊虫孳生环境;病人采取个人防蚊措施,如使用蚊帐、穿长袖衣裤、涂抹驱避剂等。
应向病人提供病毒传播、疾病危害和个人防护等基本信息,病人发病后2~3个月内应尽量避免性行为或采取安全性行为。从已知发生寨卡病毒传播地区返回的游客,应当采取安全性行为做法,或者在返回后考虑至少禁欲2~3个月,以防止通过性传播方式染上寨卡病毒。建议从已知发生寨卡病毒传播的地区返回且计划怀孕的夫妇或妇女在尝试受孕之前要至少等待2~3个月,以确保可能存在的寨卡病毒感染得到清除。建议从已知发生寨卡病毒传播的地区返回的孕妇性伴侣采取安全性行为做法或至少在整个孕期禁欲。
如果经检测发现无症状感染者,应采取居家防蚊隔离措施,防蚊隔离期限为自检测之日起10天;自检测之日起2~3个月内尽量避免性行为或采取安全性行为。
(四)媒介消除和消毒控制
1.日常监测与控制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领导并组织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以社区为基础的伊蚊密度监测,包括伊蚊种类、密度、季节消长等。日常监测范围、方法及频次要求同登革热,可参照《登革热媒介伊蚊监测指南》中的常规监测进行。
当发现媒介伊蚊布雷图指数及诱蚊诱卵器指数超过20时,应及时预警,当地政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清除室内外各种媒介伊蚊的孳生地及开展预防性灭蚊运动,降低伊蚊密度,以降低或消除寨卡病毒病等蚊传疾病的暴发风险。与此同时,还须开展媒介伊蚊抗药性监测和媒介防控效果评估,科学指导用药,以提高科学防控效果。在伊蚊传播疾病风险地区每年至少开展1次抗药性监测,其他地区每两年至少开展1次抗药性监测。
清除伊蚊孳生地,阻断伊蚊繁殖。针对校园、小区等人群密集的公共区域,具体的清理措施有:①清除各类积水容器、废弃用品。比如废弃旧轮胎,如不能及时回收,要进行防雨遮盖,或者打孔处理,防止积水。②消除植物中的积水空间,填塞树洞和空树根。③保持下水道通畅,时常清理,并在出口处放置防蚊装置。④保持人工水池的清洁,可在其中饲养柳条鱼,严防孑孓孳生。针对室内防蚊措施主要有:①注意室内小水体里孑孓的孳生,经常清理室内的卫生死角里的易拉罐、矿泉水瓶等容器。常用的容器注意清洗,不常用的容器应倒扣放置或加盖密闭。②水生植物勤换水,及时清理根须并冲洗花盆内壁。
2.应急监测与控制 当有寨卡病毒病病例出现且以疫点为圆心200米半径范围内布雷图指数或诱蚊诱卵指数≥5、警戒区(核心区外展200米半径范围)≥10时,其他区域布雷图指数或诱蚊诱卵器指数≥20时,应启动应急媒介伊蚊控制。
媒介伊蚊应急控制要点:做好社区动员,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蚊虫孳生地清理工作;教育群众做好个人防护;做好病例和医院防蚊隔离;采取精确的疫点应急成蚊杀灭;根据媒介伊蚊抗药性监测结果指导用药,加强科学防控等。通过综合性的媒介伊蚊防控措施,尽快将布雷图指数或诱蚊诱卵器指数控制在5以下。
3.宣传与沟通 存在流行风险的地区应全民动员,采取多种有效形式,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宣传要点:寨卡病毒病主要由伊蚊(俗称花斑蚊或花蚊子)叮咬传播;伊蚊在室内外的水缸、水盆、轮胎、花盆、花瓶等积水容器中孳生繁殖;翻盆倒罐清除积水,清除蚊虫孳生地可以预防寨卡病毒病流行;在发生疫情的地区要穿长袖衣裤,在身体裸露部位涂抹防蚊水,使用驱蚊剂或使用蚊帐、防蚊网等防止蚊虫叮咬。
4.个人防护和消毒控制 医疗卫生人员在开展诊疗及流行病学调查时,应采取标准防护措施。在做好病例管理和一般院内感染控制措施的基础上,医疗机构,特别是收治病例的病区,应严格落实防蚊灭蚊措施,防止院内传播。病人的尿液、唾液及其污染物的处理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
居民在家中应正确使用纱窗、纱门、蚊帐等防蚊装置,伊蚊活动的高峰时段注意关好纱窗、纱门。夜间睡眠时可采用蚊香、灭蚊灯对蚊群进行诱杀。居民外出活动时,应穿长袖衣裤,或者涂抹驱蚊剂。
(五)疫苗及预防药物
目前市面上尚无针对寨卡病毒疫苗和预防性药物。全球有接近30多个研究机构正在开展寨卡病毒疫苗研发,但尚没有批准的人用疫苗。可以借鉴的是针对西尼罗病毒和登革热病毒的DNA疫苗。美国Inovio公司和韩国Gene One LifeScience公司联合开发寨卡病毒DNA疫苗GLS5700,它主要针对寨卡病毒包膜pr M和E蛋白。2016年2月宣称该疫苗在小鼠试验取得了很好的效果,5月在给猴接种两剂疫苗后,受试猴血液中均能检测相应抗体。2016年8月,Inovio公司在波多黎各进行寨卡疫苗临床试验。
除DNA疫苗之外,减活疫苗也是另一种重要研发方向。寨卡病毒衣壳蛋白和登革热病毒衣壳的抗原表位存在相似性,法国巴斯德所的科学家2016年6月23日在《自然(Nature)》发文称,从患有登革热病毒病人体内分离出来的一类抗体,也可以部分中和寨卡病毒。因此,同时针对寨卡病毒和登革热病毒开发广谱性的疫苗,或将问世。
(袁国平 向伦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