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主体自主性思维强度提高
1.普通网民主动参与:既是舆情发起者也是传播者
近年来,互联网及计算机技术迅速发展,CNNIC《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数据显示,从2010年至2019年6月,中国网民数量从4.57亿增长为8.54亿,互联网普及率由34.3%升至61.2%(图3-3-1)。越来越多的人通过互联网交换信息,网民主动在网络上发布所见所闻,同时进行评论。特别是心理认识、价值观等关系密切的事件内容,易引发网民的心理共振,共同发声,形成舆论。
图3-3-1 2010年至2019年6月中国总体网民数量及互联网普及率分布图
(数据来源:CNNIC《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即时通信工具的出现,为信息传播创造了更为迅速和便利的条件。CNNIC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数据显示,2010年手机网民数量为3.03亿,占整体网民比例的66.2%,到2019年6月时,手机网民数量已增至8.47亿,占整体网民比例的99.1%,近十年手机网民规模稳中有增、有序发展,现在已经基本成为人均一个手机的局面(图3-3-2)。
2007年2G时代以来,移动互联网历经2010年的3G智能手机时代、2014年移动视频4G时代、2018年至今5G“万物互联”时代的发展,传输速度不断加快,通信载体不断强化,传播形式从只有文字到如今的音视频为主要形式,移动互联时代,人人都拥有“话筒”且能实现全时空全平台发声,用户随时随地可以分享和传播所见所闻所感。互联网用户关系结构和人际关系网络的改变、传播环境和条件的改善、猎奇和分享生活的心理,使得人们更加积极参与传播。
图3-3-2 2010年至2019年6月手机网民规模及其占整体网民比例分布图
(数据来源:CNNIC《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报告统计了自2011年至2019年6月的网民职业结构,如图3-3-3所示。其中每年比例最大的为学生群体,其次为个体户或自由职业者。相对来讲,群体代表文化水平较高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比例最小,“无业/下岗/失业”网民在总体网民规模中也占不小比例,常年排名第四。
教育网络舆情参与主体多元,最大规模的学生群体思维活跃、追求个性发展,较其他群体而言更关注社会重大问题和热点事件。受限于年龄和社会地位,学生一般很难在现实里直接参与解决重大事件,但是他们更强烈渴望行使知情权、监督权、建议权,积极参与国家建设发展。学生对互联网新媒体、新技术发展拥有更敏锐的触角和更深的掌握,愿意选择通过网络发表自己的观点,直接或间接成为各种热点事件话题舆情的发起者、参与者和传播者。他们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将信息和观点发布到其他学生当中,易在学生间形成强烈的舆论力量,这一现象在高校中极为常见。
个体户、自由职业者,“无业/下岗/失业”人员这部分群体之和超过了学生的规模,在整体社会结构中他们代表着经济能力、消费能力较低,通常文化层次不高,将现实利益、温饱保障作为生活主要追求的一类人。他们因为没有工作或工作时间不固定,有更多的时间活跃在网络上,常常作为社会力量在网络舆情的推动中起到重要的传播作用。但因为这一群体整体思想意识的理性成分弱于感性,容易成为谣言、负面舆情信息传播的“主力军”,这给舆情工作带来一定挑战。
图3-3-3 2011年至2019年6月网民职业结构分布图
(数据来源:CNNIC《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2.舆情处置人员主动探索:总结规律,化舆情工作被动为主动
随着互联网技术、物联网应用等的发展,大数据逐渐成为服务人们工作的重要工具。从基本概念来看,大数据是指在数字空间和虚拟世界中规模日益高速增长的非结构化和半结构化信息数据。人们的各种心理状态映射到具体生活方式,产生的各种传播和交互行为都可以被数字化,所产生的、样本容量巨大的数据对于探寻变化规律有极高的应用价值。在网络舆情工作中,大数据应用能提升网络舆情分析的精度与效度。数据单纯反映变化规律,结合社会心理综合分析,有益于总结社会中舆情传播规律,将舆情工作处置方法考虑在当下、设想到将来,使得工作更具有客观性和严密性。
2010年至2018年,湖南大学网络舆情研究所通过系统、人工共同搜集整理中国教育网络舆情经典事件共6923起,在年度《报告》中从时间、地域等分布进行数据分析。如图3-3-4所示,每年教育网络舆情事件发生数量有变化,尽管每年选取经典事件标准有所变化,整体而言发生影响较大的舆情事件次数呈下降趋势;其中全国性事件占比相较地方性事件占比更低,由地方扩散至全国的舆情事件更为常见。舆情事件发生状况在地域上呈现出“东部多于西部,发达地区多于欠发达地区”的分布特征,北京历年来居全国之首,东部沿海、中原地区以及长江中下游地区经济较为发达、人口规模较大的省市为舆情高发地。近年来,经济发达地区人口流动加大,社会发展差距拉大,社会心理因发展不平衡、资源分配不均等问题在不同文化层次和经济能力的群体中显现出差异性,互联网不断下沉。由社会心理特点、社会焦点矛盾入手可以发现,关于教育改革的相关内容簇生了更多网络舆情议题,导致网络舆情频发。
图3-3-4 2010—2018年中国教育网络舆情典型事件数量及其地域占比
(数据来源:湖南大学网络舆情研究所)
如图3-3-5所示,教育网络舆情事件在时间上分布不具有典型的特征,波动较大,但是在某些特殊时间节点存在集中爆发的现象。根据数据和图表走势可知,数据在某些月份出现明显拐点,3月为学生假期结束后的开学时间,而后在开学期间里发生的教育网络舆情事件数量增多;5月、6月为大学生毕业就业、中小学生备考参考的时间节点,教育网络舆情事件容易爆发;9月为新生开学季、老生回校的时间,关于学生适应性问题、学校管理问题的舆情事件涌现。结合心理特征分析,教育网络舆情事件在特殊节点、师生心理波动较大的时间范围里出现的概率较大,由此可以建议相关部门结合规律在特殊时间点做好预案和管理。
图3-3-5 2010—2018年中国教育网络舆情典型事件时间占比分布(按月份)
(数据来源:湖南大学网络舆情研究所)
如图3-3-6所示,在教育网络舆情事件类型分布方面,从整体来看关于非正常死亡、师生维权诉求和校园管理类型的舆情事件最多。在2011年至2014年,人们对于校园安全问题、维权诉求、教育改革等群体心理效应影响的内容更为关注,相关舆情共振更为突出,此时主流媒体对于舆情事件的发布、传播和回应方面占主导地位。2015年,关于教育腐败的网络舆情事件超过100起,自2016年起,学术不端、师德师风等关乎师生群体利益的舆情事件频发,逐渐引起相关人员的重视。意识形态舆情事件每年多发,意识形态始终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复杂、不健康的社会心理容易引发意识形态舆情事件,因此,我们处理相关舆情时要重视健康价值观的宣传、注重社会心理疏导等。
图3-3-6 2011—2018年中国教育网络舆情事件类型分布图
(数据来源:湖南大学网络舆情研究所)
如图3-3-7所示,在事件主体构成方面,学生、学校行政人员、普通教师为排名前三的涉事主体。学生心理不够成熟,对社会焦点和舆论事件关注热情很高,常常由于社会情绪共振而进行舆情传播、宣泄情感表达观点;教师和行政人员相对理性,舆情传播动机除了现实情感宣泄还包含一定的利益诉求。教育行政部门作为涉事主体的事件在2016—2018年发生较多,这也体现了主管部门对民生需要的关切。
同时随着社会对基础教育的重视、对高等教育质量提升的关注,教育网络舆情在学段分布上也呈现出一定的规律性,如图3-3-8所示。大学在近几年都是舆情最为频发的学段,中学次之,幼儿园相对较少,小学的舆情事件数量逐年增加,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国家和人民对基础教育的重视不断增强。
图3-3-7 2013—2018年教育网络舆情事件主体构成占比分布
(数据来源:湖南大学网络舆情研究所)
地区发展不平衡、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甚至差距明显、阶层固化等社会问题引发的矛盾导致社会心理失衡,师生社会道德失范的表现有悖于社会认知、伤害社会感情,引爆系列网络舆情事件。
根据湖南大学网络舆情研究所统计,舆情事件普遍持续时间不长,2016年中国教育网络舆情持续时长占比最高的为一至两周之内,约为50.5%,2017年和2018年持续时间为一周以内的舆情事件占比分别为59%、54.9%。
舆情引爆的突发特征愈加明显,早期由于电视、报纸、广播等主流媒体占据主要信息传播渠道,舆情发酵达到峰值的周期较长,自从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出现后,舆情爆发时间明显缩短。2018年舆情研究所统计数据显示,舆情在事发两天内达到峰值的事件占62.5%。舆情爆发后演进的长尾趋势呈现依旧,次生舆情、反转舆情以及同类型事件舆情频繁出现,其时间持续增长、影响力增强的可能性更大。
图3-3-8 2015—2018年中国教育网络舆情事件教育学段分布图
(数据来源:湖南大学网络舆情研究所)
社会心理重在探讨社会与个体间的相互作用,以及社会情境影响下,个体的态度与行为。在舆情工作实践中,工作人员深入了解和探索教育网络舆情的传播规律后,可以发现网民对话题的关注和期待值越高,转发手段和途径越容易实现,网民的传播意愿更加强烈,这为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快速有效处理舆情、做好事后总结提供了思路和指导。
3.研究人员主动攻坚:理论实践相结合凝练治理建议
在互联网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网络舆情是一把“双刃剑”,教育网络舆情对教育事业的发展、社会的和谐稳定影响巨大。随着技术不断发展,研究人员着手利用舆情理论、舆情数据综合进行分析,对教育网络舆情的干预和处理提供合理化建议。
在2010年至2013年期间,微博、微信等新型媒体平台初步发展,针对网络舆情工作互联网层级与网状结构化特征,研究人员重在讨论如何有效提高舆情研判和处置应对能力,如何深入开展舆情引导工作,旨在通过监测过去和当下的舆情发展状况总结规律并应用于工作实践,建立起教育网络舆情评估指标体系。2013年的《报告》中提出评估指标体系,以教育舆情发布者指标、教育舆情参与者指标、教育舆情内容指标、教育舆情生长度指标、教育舆情传播媒介指标作为一级指标。同时对完善舆情应对指标体系提出意见,注重加强组织领导、信息透明、动态反映、后期处理等方面的指标设计,实现舆情事件评估和应对各级指标的权重化和量化。通过梳理指标数据构建舆情事件的分析图谱,在技术有限的情况下最大程度追求舆情工作的科学完整性、可操作性。
2014年至2016年,“两微一端”等新媒体逐渐成为网民日常信息获取不可替代的重要平台,越来越多的新闻媒体在新媒体平台上建立官方账号,主动占领网络宣传阵地。互联网“去中心化”特征日益突出,研究人员认为,教育网络舆情工作研究重心在联防回应,在情感疏导和形象修复等善后工作方面做了有益探索。认识到舆情的突发性和阶段性特点,呼吁减少防控工作队伍的层级、提前设置应急预案、主动进行“首声回应”和加强队伍联动工作机制等,针对舆情的爆发期、高潮期、消退期和平稳期几个阶段提出相应建议措施。也是在这个时期,研究人员加强对受众情感疏导的关注,提出建立“网评员”队伍,通过正面舆论的宣传来缓和主体与受众的关系,将舆情事件解决的认定方式转移到修复公众形象上来。
近三年里,互联网“连接”属性不断增强,舆论场里包含若干个多对多、网格状的共振场。在这个时期里,媒介环境移动端得到高速发展,新媒体平台不断涌现,人们的知识文化水平、参与公共事务的心理条件都在不断提高,能力与意识都在不断增强,这对信息的时效性、公开透明度、政府公共形象的要求越发严格。互联网中的“弱连接”通过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比人际社会网络更快突破现有圈层的约束,因此舆情监测的重点不仅在周期性舆情事件上,还需要重视网络舆情议题个体化、特殊群体化的趋势,尊重网络舆情发酵中心及传播外延下沉的客观规律,做好信息跟踪与研判。归纳年度典型舆情专题,分析舆情特征,对治理建议科学化、合理化有极其重大的意义。
如表3-3-1所示,2012年至2018年所发布的《报告》中的典型舆情事件或专题里,政策性舆情共有18个,主要涉及教育改革和相关会议文件,包括高考改革、招生制度改革、教材改革、全国教育大会、“双一流”高校建设、意识形态宣传工作等议题,正面舆论相对较多;事件性舆情有40个,重点聚焦学术不端、校园霸凌、生命安全、网络安全、维权诉求等话题,此类舆情负面舆论比重较大。利用专题研讨,还原舆情发展经过,分析原因的同时提出思考和工作建议。研究人员逐渐从舆情事件梳理,过渡到专题的分析研判,有利于提取舆情关键特征,贯彻落实“应治尽治”的理念,为舆情工作的发展预测、科学应对提供依据。
表3-3-1 2012—2018年中国教育网络舆情典型舆情专题(事件)列表
续表
续表
(数据来源:湖南大学网络舆情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