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全过程管理的总体目标

一、合同全过程 管理的总体目标

合同全过程管理的总体目标即帮助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它是合同全过程管理所要实现的终极目的,体现了合同全过程管理的价值所在。

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是公司其他工作得以顺利展开的前提,也是公司管理的终极目标。因此,合同全过程管理的一切工作都必须围绕着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这一目标而开展。合同全过程管理的总体目标中,第一要义是发展,发展是公司生存的基础。公司的发展必须要健康、稳定、可持续,这就要求合同全过程管理工作必须服务于公司经营中心,不断融入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各项工作,满足公司内在发展需求,以助力公司发展。发展又要求公司法务更好、更全面地开展公司合同管理工作,克服传统合同管理的缺陷,在做好合同审查、合同纠纷处置等合同管理常规工作的同时,将工作重心往前、往后铺开,从操作性、事务性管理向战略性管理转变,更多服务于公司管理战略上的需求,从全过程把握好合同管理,确保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公司法务必须要明确合同全过程管理总体目标,公司其他管理者也同样要对此有清醒认识。一方面,公司领导者只有认可了合同全过程管理与公司经营发展目标一致,才能对公司合同全过程管理工作给予充分重视,支持公司开展合同全过程管理相关工作。公司领导者的理解支持对公司合同全过程管理工作可谓至关重要,是合同全过程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的决定性因素。另一方面,业务部门也要摒弃法务部门合同风险提示、设置合同审批流程是给经营活动“找麻烦”的偏见,主动寻求法务部门的介入并配合其开展相关工作。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在合同前期磋商阶段就应当让法务人员介入,以做好合同前期风险把控。合同履行过程中业务部门、财务部门也要与公司法务建立密切通畅的工作交流机制,搭建履约情况信息共享通道,一旦发生违约或有违约风险,要及时通报法务部门,以便在履约风险处置中占有先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