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理念创造价值
要实现合同管理从单纯的风险防范转向创造价值,首要的一点就是转变理念,从思想上向着创造价值的方向努力。只有理念转变了,在实践中才能实现自己的目标。
1.从被动思维转向主动思维。
法律思维的一个特点就是被动思维。因此,法律总是落后于现实的。这个特点体现在合同管理中,也同样表现为被动思维。在大多数公司里,法务部门都被认为是灭火队,同时也是被边缘化的部门。只有在公司发生纠纷,需要打官司的时候,法务部门才被重视起来。
通常在公司管理层的观念中,法务人员就是操作层面的员工,不是管理层面的干部。法务人员只要按照公司的安排,做好合同管理、诉讼管理工作就行了,法务人员也往往把自己局限于这种被动的角色中。同时,在工作中担任被动的角色总是比担任主动的角色轻松,更不用承担责任,久而久之,大家就习惯了被动地工作。
在创造价值的语境下,则必须从这种被动思维转向主动思维。合同管理要主动作为,在为公司创造价值的过程中积极做出成绩。从观念上首先要有这个担当,从能力上也要相信自己。真正树立把公司的利益放在首位的思想,真正树立要为公司、为社会做出贡献的思想,就会从被动转向主动。(https://www.daowen.com)
2.从否定性思维转向肯定性思维。
合同管理是企业法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在长期的合同管理过程中,难免会产生固有的思维模式。否定性思维就是法务人员长期形成的惯性思维。长期的法务工作,主要就是日常的审查合同、审查各种各样的法律文件,久而久之,就养成了用审查的眼光看待一切,就喜欢找缺点,找不足,就容易否定别人的思想。
每一份合同都是一个交易过程的体现,从订立到履行的每个阶段,都是风险和利益并存。当一个风险点出现的时候,固有的思维方式容易让我们为了规避风险而轻易做出否定性判断。一味的否定,风险是可以规避了,但是也无法实现预期的合同利益。因此,法务人员一方面要善于发现各种潜在的风险,做到未雨绸缪。另一方面更要转变思维模式,合理分析风险的来源以及可控程度,积极主动找出各种解决风险的方法。
业务部门经办的合同,站在法务部门的立场看,肯定存在许多不足和漏洞,都存在各种各样潜在的风险点。但重要的是不要轻易否定,更不能全盘否定。而要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业务部门想办法解决问题,想办法堵塞漏洞,把他们没有完善的地方予以完善,把潜在的风险点化解掉。法务部门一定要树立这样的工作习惯,对于业务部门提交审查的合同,首先予以肯定,然后才能有技巧地帮他们完善合同。
3.从被动应对转向积极作为。
过去,法务部门的工作大多数都是领导交办的,或者是公司业务流程规定的,是一种被动应对的工作方式。这种长期的被动工作,反映在思维方式上,就表现为被动应对的思维方式,从思想观念上就缺乏积极作为的因素。这种思想方式是一种保守的、消极的思维方式,具体表现为坐等领导安排工作,没有主动性。
在推行合同全过程管理时,法务人员必须将这种被动应对的思维方式转变为积极作为的思维方式,从理念上要树立积极作为的思想,这样,在实践中才能做到积极作为。如果从思想上仍然停留在被动应对阶段,一切等候领导安排,合同全过程管理是没有办法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