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高效可靠的信息处理系统

四、建立高效可靠的信息处理系统

在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办公信息化为大势所趋。在合同管理领域建立高效可靠的信息处理系统,既响应监管机构持续强化的监管要求,也满足公司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公司尤其是国有公司必须要正视信息化建设对于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重要作用,重视合同全过程管理信息化建设。

(一)合同管理信息化的优势

由于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强大的数据归集、处理与分析能力,对于大型企业集团的合同管理与风险管控成效尤为显著。合同管理信息化建设的优势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通过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开展合同流程管理。实现规范程序、固化流程、全员参与、信息共享的目标,强化各管理层级、各管理部门之间的职能分配,做到职权清晰,责任明确,实现相关部门与岗位之间的相互制衡和互相监督。

第二,通过完整的合同立项、评审、签订、履行及台账统计等过程信息记录,可实现集团企业对各子公司合同管理的动态监控。便于公司领导和各管理部门实时、全面掌握合同进展情况,实现信息归集与共享,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有效的数据支持。

第三,合同管理信息系统使得合同承办人不需要大量、反复打印合同文本,不再需要承办人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奔走于各业务部门和公司领导之间进行合同审批,合同台账也不再需要手动载入和人工统计,可以说合同管理系统直接帮助公司提高合同审批效率、降低操作风险、节约管理成本、创造经济价值。

第四,建立对合同管理的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管理。使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法务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可以全面、实时掌握公司的合同管理情况,更加高效地完成合同管理全过程,落实公司内控制度,建立履行过程中的风险监控反馈机制。(https://www.daowen.com)

(二)合同管理信息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随着经济全球化、互联网技术和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信息化建设在全球不断蔓延并得到迅速发展。但是,就中国具体国情而言,合同管理信息化建设,乃至于信息化建设,对于中国很多公司来说都是一项陌生的新兴产品。虽然公司合同管理信息化建设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总体来看仍旧存在一些具有普遍性的问题。

1.顶层设计不够,导致形成系统信息孤岛。

目前,各公司合同管理信息化建设情况参差不齐,由于技术、财力、物力等原因所限,绝大多数公司的财务系统、人力系统、业务系统和合同系统之间互相独立、各自为政。公司各板块经营信息不共享、不互通,无法形成有效串联,数据信息与业务流程严重脱节,从而形成信息孤岛。信息化建设效能未能全面发挥,反而造成极大浪费。

2.低效静态管理,合同全过程动态管理有待加强。

在大多数公司里,合同管理系统目前只具备线上审批、数据统计等简单的基本功能,合同信息基本还处于静态化管理阶段。相对方管理、履约动态检查、违约预警、风险处置等业务板块尚无法实现智能联动。合同信息化管理在点、面连接,各个环节、各个板块形成有效互通、高效联结的有机体方面仍较为薄弱。

3.智能化及大数据分析水平不高,合同管理系统产能较低。

智能化管理方面,AI技术应用于合同管理系统的程度不深,合同审批、合同文本复查及校对等工作基本仍需仰仗人的智力和管理能力。借助计算机进行合同文本智能处理的能力基本处于空白状态。合同履约信息、项目进度、费用支付、账款回收等信息的录入、统计、分析仍主要依赖于合同承办人手动操作。大数据分析方面,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在数据挖掘和分析,数据标准化及治理等方面还不成熟,对数据进行多维度分析并多形式呈现分析成果的水平较低。合同管理系统产能较低,投入产出比不理想

(三)合同管理信息化的要求

合同管理信息化作为公司管理合同的一种工具,必须要满足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要求。构建满足公司要求的合同管理系统,实现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数字化,同时实现信息共享、统计分析等各项功能,提高合同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提升公司整体合同管理及风险防控水平,进而为公司创造价值。这是合同管理信息化的总体目标。

在具体应用层面,合同管理信息化建设应当满足以下五项基本要求:必须满足合同全过程管理的需求;必须和企业其他信息系统实现共享,加强合同、财务、审计系统的联动,通过技术手段实现系统对异常信息的预警作用,加强合同履约的监督与资金的安全管理;提高管理效率;节约成本;安全运行:要确保网络安全、数据库安全、应用安全,不断提高系统智能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