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前防范和事后救济的特点
2026年02月11日
三、事前防范和事后救济的特点
事前防范的特点是在开始的时候尽最大可能防范风险,事后救济的特点是在风险事件发生后尽最大可能挽救损失。但不管是防范风险,还是挽救损失,都是一种被动应对的行为,是否能够达到目的,并不是己方可以单方面把控的。这是一种被动的合同风险管理模式。上述两者通过事前审查、事后救济的方式可以将企业的损失减少到最小,但不可否认的是,风险依旧存在,一旦发生争议,损失是必然的,任何救济手段都不能保证企业可以完全获取签订合同前所预见的利益。
另外,事前防范和事后救济模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防范风险、挽救损失的作用,但鉴于事前审查、事后救济程序中,在事前审查力度不够,事后救济缺乏有效实现手段等现实条件下,救济的手段实际上是极其有限的,甚至根本无法实现救济。风险事件发生后,审查程序不健全、企业防范风险意识不足等问题使得事前防范和事后救济模式,对于部分企业防范合同风险而言形同虚设。对此,为了适应现代化市场的发展需求、有效防范风险,公司的合同管理应积极向合同全过程管理模式转变。(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