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定代表人是依法治企的第一责任人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充分认识到自己是依法治企的第一责任人,并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依法治企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在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应当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公司内部体制改革、推动经济发展,把公司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国务院国资委在“法治央企”的目标中提到,法治建设要从主要依靠总法律顾问推动,向公司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转变。国务院国资委于2017年7月印发了《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大力推动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公司法定代表人有权必有责。法定代表人一般来说由公司董事长担任,相较于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往往有重要决定作用,且在日常经营管理中直接代表公司对外进行活动。如果未按法律规定正确履行其职责,将会被首要地、直接地追究相应的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
1.民事责任。
一般来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行为视为公司行为,民事责任是由公司承担的,但我国《民法典》《公司法》中明确规定了法定代表人侵犯公司利益情形下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例如,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第149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如果法定代表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而造成公司损失,法定代表人不能以执行公司职务行为为理由进行免责。公司对外承担相应责任后,公司和其他股东有权就其损失部分向法定代表人进行追偿。
2.行政责任。
由于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因此公司的一些民事行为,可能导致法定代表人被采取行政措施,比如公司存在债务违约或者偷税漏税等问题,法定代表人也可能会被行政机关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措施。
此外,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经营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员,《安全生产法》规定了公司定代表人应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否则有可能受到行政处分、处罚。
3.刑事责任。
一般情况下,以公司名义从事的犯罪行为应由公司承担刑事责任。例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偷税罪、侵犯著作权罪、非法经营罪等罪,除对单位进行处罚外,还可能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对于上述“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具体范围,虽然法律未明确规定,但是司法实践中通常将法定代表人认定属于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并据此判定法定代表人对公司的行为应承担刑事责任。这是符合中国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的。权力大则必定责任大,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必须充分认识到这一点。
以上所述说明法定代表人对其行为及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在现行中国法律体制下,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经营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并且肩负着无数“一岗双责”,也承担着较大的法律责任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