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中的变更及管理
根据《民法典》第543条,合同变更是对已经生效的合同条款进行修改,从而影响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因此合同的变更也是合同履行管理工作的重要一环。
(一)合同变更的原因
1.客观情况变化。
如合同一方因搬迁等导致收货地址改变,需要根据新的地址重新商定运费。乙方原约定的采购数量有较大变化,如原约定采购10000吨煤炭,现只需要采购5000吨等。
2.原合同履行困难。
如原合同约定日期支付价款,后因经营性原因需要延迟支付,或者需要延期交货等。工程建设中,承包方针对工程建设实际,要求增加工程量等。(https://www.daowen.com)
3.合同一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
如合同约定房屋租赁目的为经营性使用,但不能改变房屋构造,装修过程中发现如不对租赁房屋进行部分改造,则无法使用,就需要合同双方进一步协商关于房屋改造的条款。
4.一方履行义务与合同约定不符时,双方协商一致变更义务的情况。
买卖合同中,如一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双方可以协商,通过变更单价等方式让合同另一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5.合同中约定的变更事由发生。
例如,贸易合同中约定,未来市场波动,货物价格在10%幅度内变化,则不变更主合同约定的价格,超过10%,则需要重新协商贸易货物的单价。
(二)合同变更的管理
合同的变更将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造成直接影响,甚至是权利义务的重新分配,因此,在合同变更时,公司应该履行相关的评审程序。实践中,如缺乏对合同变更的重新审查,变更后的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就可能因为财务、法务部门不知情而产生合同履行风险事件。
公司除根据协商对合同条款进行变更外,对内进行变更管理时,应注意对以下内容进行管理。
1.变更后的合同名称、编号应与原合同名称、编号相对应;
2.变更后的合同签订时间通常晚于原合同的签订时间,不得倒签时间;
3.变更协议应及时签订,防止因迟延签订而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
4.合同的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不能以口头承诺的形式变更合同,变更应以明示的方式作出,不能以推定的方式进行合同变更;
5.应秉承“友好协商”的态度,在公平的前提下,力争达成一致进行合同变更;
6.合同变更应视同新签订合同,相关立项、审查等程序必不可少;
7.合同变更后,合同主要经办人员应按照变更后的内容协调各部门,按照变更后的合同履行相关义务;
8.变更后的合同应与原合同一并归档保存。
(三)风险提示
1.合同变更过程中,在不损害公司重大利益的情况下,应适当做出让步,避免因矛盾激化引发诉讼,最终伤害公司利益;
2.合同变更的内容、范围应该尽量明确严谨,避免合同变更后履行困难;
3.合同变更谈判中,应注意尺度把握,不能无原则、无底线地让步,在维护好公司利益的前提下进行协商变更;
4.重大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涉及变更,应提前安排律师及法务人员提前介入,保证重大合同的履行变更成功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