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统筹部门
2026年02月11日
三、统筹部门
法务部门除作为合同审查的专业部门外,还应是合同管理的统筹部门。
1.这是由法务部门的职能、性质和工作内容决定的。
法务部门是公司内部最主要的风控部门,通常由具备专业法律知识的员工和法律专家组成,一般负责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法律事务的各项工作,依法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其工作职责可以说贯穿公司的各个部门。因此,根据法务部门工作职能的性质及其内容进行合同管理的统筹工作,可以使合同管理工作实现最佳效益。(https://www.daowen.com)
2.合同管理工作属于法律事务的内容,由其统筹工作,效益最佳。
从合同的草拟到合同审核、履行,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法律争议问题、违约问题,都离不开对法律专业知识的需求。法务部门在合同签订前起到牵头作用,指导各个部门的工作,审核部门提交的拟定合同,相较其他部门而言,法务部门对各个部门的合同流程情况了解程度最深。另外,法务部门统筹各部门工作,负责协调安排,可以节约合同管理的成本支出,可有效提高合同管理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支配效率。另外,由法务部门负责各个业务部门从合同审查工作,公司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不再外聘法律专家进行审核,有利于减少公司订立合同过程中外聘律师成本的支出。
3.合同管理的性质与法务部门的工作性质具有一致性。
签订合同不可避免地会因人为因素、市场变化、政策变动等问题出现争议,合同的立项、签订、履行整个过程中,都会涉及方方面面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从立项的准备工作,前期的尽职调查,到后期出现的履行瑕疵或者履行不能等违约问题,都需要专业的部门或人员进行指导解决问题,而法务部门的工作职责就在于此。法务部从合同签订前就已经对合同的基本事项有了较为充分的了解,同时部门人员又具有扎实的法律专业基础,精通合同法、公司法等法律知识,除此之外,对公司内部的管理制度以及经营程序也较为了解。以上种种都可以进一步说明,由法务部门负责合同管理的统筹工作,无疑是最佳的部门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