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类的必要性
不对合同风险进行分类,认识风险、防范风险、化解风险就无从谈起。只有进行了科学的分类,才能对合同风险进行科学的分析,才能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分类是认识合同风险规律的基本方法
分类是按照事物的内部联系,认识事物本质的方法。分类法是一切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在合同风险管理中,采取分类法,对合同法律风险进行分类研究,从根本上有利于帮助合同管理人员认识风险的本质,把握其规律。在实务中也有利于对同类风险及时响应,有助于避免再发生同类风险。
分类法首先是根据类型化的属性进行具体归纳。完成归纳后通过演绎又可以把分类的结果运用于管理业务实际。分类就是将被研究的客体按照其特征联合为一个同类总体(组)。在进行分类研究之前,通常要对被研究的问题进行详细的逻辑分析。在分析过程中要确定分类基础,即确定基本特征和意义单位等,然后根据意义单位将被研究总体分成几个同类组。遵循一定的分类基础是识别合同风险的必要前提。将合同风险进行分类,可遵循的分类的依据主要有:
1.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
我国《民法典》合同编规定了十九种有名合同的基本类型,具体包括: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保理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物业服务合同、行纪合同、中介合同、合伙合同。前述典型合同是法定的合同分类,各类合同具有不同的特性,对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资质和履约能力要求各不相同。
法定的分类可对合同行为提供最直接有效的指引和规制,方便合同当事人选择正确的合同类型实施交易,避免经济行为的无序性,对防范各类合同风险具有直接的指引作用。以立法文件确定合同分类,对公司合同管理的意义在于可直接指引公司合同管理人员正确适用关于各类典型合同的具体规定,最大限度确保合同行为的合法合规性,杜绝犯低级的错误。在《民法典》通则不能全面覆盖合同风险时,参照各典型合同的具体规定更有利于具有指向性地执行合同。
2.公司的合同业务实际。
一方面,《民法典》规定的典型合同中并不能涵盖所有合同类型;另一方面,各个不同的公司业务各有侧重点,实际的合同管理也要根据公司自身特定的战略侧重点来进行。故要求法务人员根据业务特点对合同进行分类管理。
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发展,公司作为市场主体的体量日益强大,就会面临业务多元化发展的现实需要。而根据公司经营业务的具体范围,可直接作为公司合同分类的依据。例如,集团化公司法人的各个业务部门、各子公司所签订的合同也各不相同,从集团化公司合同全过程管理的角度出发,有必要对各部门、各分子公司的合同进行匹配性划分。如经营部门和商贸物流类公司主管贸易物流合同,投资部门和投资管理公司主管投资与资产管理合同,工程管理部门和各工程项目公司主管项目建设合同,等等。根据公司不同的业务板块,分类出不同的合同类型,设置权限不同的合同审批流程,匹配不同的合同风险防范措施,能够切实防范合同风险。
3.特定合同相对方风险管理实际。
在公司的经营管理实践中,不可避免地会存在这样一些合同相对方,与其签约后合同风险事件发生概率较高,但公司又不得不与其发生业务往来。这样,为了对其进行及时的履约跟踪,就必须将其作为特定的风险管理对象来进行分类。这类相对方可以在风险分类时将其归入高风险对象标签类。如政府的PPP项目合同即可归入此类。
(二)分类是识别合同风险的基本工具
分类是认识上升到理性的一个重要阶段。只有分类才能抽象出各类合同风险的本质,进而有效防范风险。分类法在合同管理工作中的工具属性主要体现在:
1.分类为合同风险的归纳提供可行方案。
分类就是按照事物的性质、特点、用途等作为区分的标准,将符合同一标准的事物归纳为一类,不同的则分开的一种认识事物的方法。[1]对合同风险按类型化的标准进行归纳,实质上就是根据不同合同的概念、特征和使用情形进行风险点排查,在此基础上将合同业务的风险点进行归纳提炼,并再回到现实中进行演绎。分类法为合同风险梳理提供了全面有效、具体可行的方法,可尽最大可能地避免合同管理过程中出现遗漏。
2.分类为合同风险防范提供类型指引。
在各类合同的谈判阶段、条款审核完善阶段、订立与履行阶段,风险防范的侧重点各不相同。通过对不同类型的合同流程的细分,可以充分提示处在不同履约阶段的合同当事人应该采取何种对应的风险防范措施,梳理出不同类型合同的风险点在哪里。例如,买卖合同侧重对支付和交货条款的履行风险防范、资产转让合同侧重资产交割程序是否合法合规的法律风险防范等。
3.分类是合同审查的基本技能。
合同审查人员借助基本的分类方法,抽象出合同风险的本质,有利于提升合同审查效率和水准。运用分类法,可以全面、系统地预见和排查出各类合同风险点。例如,通过对合同文本的分类解读,可以将买卖合同的审查要点分为主体条款审查、标的条款审查、质量条款审查、包装条款审查、交付条款审查和检验条款审查。同理,对其他类型的合同也要求合同审查人员运用分类法具体分析。精准预测出合同各部分存在的不确定性。合同风险识别是一项系统性、专业性的工作。而分类法为这一系统工作提供了全面、专业的方法论。
4.分类为合同管理提供了便利。
分类是我们日常生活的一个基本方法,有效地分类可以为我们的工作和生活提供方便和快捷,使工作和生活变得井井有条。同理,在日常合同管理中,按照类别管理也是基本的管理方法,进行了有效分类的合同,可以方便地进行检索,从而为跟踪合同流程提供了便利。
5.分类是将合同管理的实践提升到理性认识的基本方法。
公司在合同管理的实践中,对于长期签订、履行的合同进行分类,能够将其及时上升到理性认识,发现各类合同的特征,发现在合同签订、履行中规律性的变化。从而才能在以后的实践中,更好地管好合同,并将成功的经验分享给社会。同时,更重要的是,通过分类,并上升到理性认识,能够将不同类型的风险及时归类,找出其发生的规律,从而有效防范风险,并避免再犯同样的错误。
案例
分类法对识别风险的作用:以区分建设工程合同与承揽合同为例
常见的建设工程合同,从合同本质上讲可理解为承揽建设工程的合同。但考虑到建设工程对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同时为了规范建设市场,解决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和拖欠工程款等方面的合同风险。基于此目的,我国民事法律规定将建设工程合同从承揽合同中单列出来加以规定。一方面考虑到建设市场迅速发展对合同业务规制的现实需要,另一方面指引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对建筑工程合同的风险进行专门研判和防范。此外,我国《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继续提醒合同实务工作者重点防范工程建设合同中普遍存在的质量缺陷风险和拖欠工程款风险,对识别风险起到了更细的指引作用。这是分类法在规制合同行为立法文件中的具体运用。
(三)分类是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
1.分类是合同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
从合同全过程管理的角度出发,公司合同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是合同正副本、合同附件(如往来信件、电邮、交付凭证、合同款项承兑承付凭证等材料)的归档管理。一般来说,公司都会制定严格的合同归档制度,妥善保管合同档案,必要时逐个建立档案。考虑到审查业务的重复和烦琐,在公司内部细分业务的同时,对应的业务合同审查工作必然要相应分类和归纳总结。而分类法是此项工作的基础方法。公司合同事务管理工作中,公司律师或法律顾问最主要、最基础的工作应该是各类合同的审查。合同业务人员和审查人员每年都会面临成百上千份各种类型的合同。因此,有必要在实务当中明确根据特定的合同类型采取特定的审查标准和归档管理标准,一方面方便开展合同基础管理工作,另一方面便于合同业务的追溯和倒查管理。
2.分类能简化合同风险识别流程。
在当前追求效率的市场经济大环境下,合同业务纷繁复杂,数量众多。合同风险事件层出不穷,根据一项公开的调查数据表明,实践中有90%以上的公司或多或少存在合同风险引发的纠纷。由此可见,在公司合同管理实务工作中难以要求所有的合同业务人员、公司法务人员和法律顾问在短时间内识别并及时防范所有合同风险。为了给合同业务匹配更高效、更简化的风险识别方法,合同管理工作中往往采用分类法作为基础方法,对经营范围内不同类型的合同匹配相应的风险识别流程,结合业务需要系统归纳出各种合同风险可能发生的具体情境和时间节点,在业务开展过程中最大限度地节省员工识别合同风险的成本,提高风险识别的精准度。
3.分类能指导合同当事人采取风险应对措施。
提前做好风险分类,能最大限度地帮助合同当事人在风险发生时,根据风险分类指引第一时间找到对应的风险分类及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有效避免合同风险处置不当,贻误损失挽救良机。
比如,近年来在互联网经济快速发展的趋势之下,网络资金抽逃、断裂的风险事件频发让人措手不及,做好新型互联网合同的风险防范至关重要。国家从2014年至2018年发布了一系列关于网络投资者权益保护、民间借贷管理、证券和基金的法律法规,并由相关互联网自治协会发布互联网支付业务风险防范指引等文件。通过对网络集资合同、借贷合同、保险合同、直销基金合同、第三方支付买卖合同等新型互联网合同的区分和界定,有效提示了网络消费者和投资者及时预警风险,并及时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进一步提升互联网业务合同风险集中爆发时网民的应对和自救的能力,稳定整个互联网金融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