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风险管理目标的转变

一、合同风险 管理目标的转变

合同管理必须要有明确的目标,绝大部分企业的总体目标就是维护企业利益不受损害。但是,我们都知道就合同风险而言,风险可能存在于合同的订立过程和履行过程的各个环节之中,如果合同风险管理的目标仅仅停留在维护企业的利益不受损害这一层面,事后的补救往往也会显得事倍功半。合同风险管理目标一般需要满足以下几点要求:第一,要与企业进行交易的总体目标保持一致性;第二,要充分考虑其实现的客观可能性;第三,要具有明确性和层次性。

1.保证合同内容的合法合规性。

合法合规性包括三个层次的含义:一是合法,即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二是合规,即符合本企业规章制度的规定;三是不违反企业的社会责任、员工的职业道德。

2.保证合同得到切实有效履行。

合同是企业经营的依据,签订合同的目的是完成企业的经营目标。但是很多企业对合同履行过程的重视度不足,认为合同一旦签订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如果合同在签订后没有得到切实有效的履行,这样的合同等于没有签订。企业对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比合同订立过程的管理难度要大得多,主要源于合同的履行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履行时间长无疑增加了企业管理的难度,同时也会增加风险控制的难度。

3.从被动防范向主动阻止、从防范与挽救向创造价值转变。

合同是企业经营状况的直接体现。企业在经营中必然会签署大量的合同,用以规范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彼此的利益。企业的任何交易都存在风险,只是风险有大有小以及是否可被预计、是否可控。企业的很多风险都是由合同签订和履行不规范造成的,可以说目前合同风险是很多企业最大的法律风险。因此,对于风险的防范和挽救也就理所当然地成了很多企业合同管理的基本目标。

但是,合同管理除了防范和化解风险之外,还有创造价值的功能。因此,为了顺应企业在新时代的发展,应及时将合同管理的目标从单纯的、被动的防范风险和挽救损失转化为主动地为企业创造价值。我们知道合同虽然不直接创造利益,但利益却隐藏在合同的每一个条款之中,合同管理目标从被动向主动转变,不仅可以使企业避免不必要的损失,还能为企业运营风险最低化和利益最大化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