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规范的合同审查流程

一、建立规范的合同审查流程

合同的审批包含一系列的工作,涉及多个环节,不仅是公司合同主管部门——法律事务部门最重要的日常工作,也与公司其他各业务部门密切相关。为了规范合同审批管理工作,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正常运转,应根据合同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合同审查流程,明确各部门在合同审批中的职责及合同批准权限,督促各部门切实做好合同审批工作。

1.流程的重要性。

公司为什么要有流程?流程是“人治”到“法治”转变的重要手段。“人治”的管理方式依赖于人的素质和能力,管理者素质、能力、道德水准的高低都会影响公司管理水平的高低。但个人的能力终究是有限的,每个人也都有自己的局限性。即使能力再强的人,在规模不断扩大的公司中,如果管理上没有形成统一的规范,仅依靠个人的管控也是无法实现公司良好、稳定运转的。

“人治”的管理方式也易造成公司决策的主观性、随意性,不利于公司的稳定发展。而流程可以把“个人的优秀”转变为“团体的优秀”,即把优秀的工作方式或方法固定下来,形成统一的流程,在公司范围内实行,让员工服从公司的管理流程,从而普遍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和公司的管理水平。这样,即使优秀的个人离开公司,公司的业务也不会受到影响。因此,管理大公司要靠流程化,而不能依赖强人管理。个人英雄主义、强人政治在公司管理中是要不得的。

流程是公司运行的神经系统,是指导公司运营活动遵循的路线,与制度和结构、形式这三个要素构成了公司管控体系的一个完整的有机体。合同审查也应通过流程化管理来实现。若合同审查不规范、不严格,没有统一的标准和流程,各部门的行为缺乏约束,合同审查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增加,就会影响合同签订的效率,各项工作无法正常推进。

合同审查不规范,还可能导致风险无法识别和管控,给公司带来损失。合同审查实现流程化管理,将合同立项、审查、批准及签订等各个环节纳入统一的流程中进行管控,各个环节都制定明确的执行标准,指导和约束各个业务部门在流程下开展管理工作,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提高合同管理效率。合同流程化管理还能确保合同质量,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促使公司依法依规订立合同,防范合同风险,保证各项经营管理业务得以正常运转。

2.合同审查流程的建立。

公司的流程和制度在本质上是一致的,都是管理、约束公司各项工作的手段和途径。制度对各项工作的规则进行规范,流程按逻辑描述工作开展的环节和步骤。合同审查流程的建立应立足于公司自身实际,根据合同管理制度的规则进行设置,既应有效防范风险,又要兼顾合同管理效率。合同审查流程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环节:部门审查、会签、批准及签订。

(1)合同审查流程的设置,不应只是对合同审查各环节、步骤的简单罗列和描述,而应是风险管控和流程管理相结合的体现。合同是公司各项业务开展的基础,对合同的管控,就是对公司经营行为的管控。

合同审查流程的设置,应进行广泛调研,听取各个业务部门及下属单位的意见,结合业务的特点,针对不同类型及金额的合同,设置不同的流程。尤其是对公司影响重大的合同,在审查流程的设置上应较一般合同更加严格,以更好地识别和把控风险。

流程不可倒置。流程必须是自下而上的,不能反过来。如果上边的领导已经同意了,再走流程,就是形式主义,对防范风险没有实际意义。上级领导在没有经过下级规定的流程审批前,不应提供审批意见。

(2)合同审查流程应以简洁为主,提高合同流转的速度。合同审查的速度直接影响合同签订的效率。合同的审查流程需要考虑业务的特点,但也不宜设置得过于复杂,流转环节不宜过多,避免审查时间过长影响业务的开展。

根据合同的类型和内容,经过必要的部门和领导审核即可。一般必须经过法律事务部、财务部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再根据合同金额及权限的设置,流转至相关领导处,包括业务分管领导、总经理和董事长等。为提高效率,也可设置同一层级的各部门同时进行会签。(https://www.daowen.com)

(3)合同审查流程应有不同的层级设计。合同审查也应遵循一般事项审查的基本原则,符合基本逻辑顺序,自下而上逐层递进。即经过同级部门的审批之后,才能进入更高层级的审查。一般来说,应先由合同承办人发起合同评审,然后到合同承办部门内部审核,到其他相关部门会签,再到领导层面的审批。这有助于领导层全面了解和掌握各部门的意见,为合同最终的审批提供更多参考意见。

(4)合同审查流程的设置应重视修改意见的落实和反馈。合同审查的根本目的在于修改、完善合同文本,以更好地规避风险。在合同审查过程中,各部门及领导可能会提出修改意见,意见提出后必须落实相应的修改工作,否则无法达到合同审批的目的。应明确由合同承办人及时针对修改意见落实相关修改工作,修改后及时反馈修改情况,保留修改痕迹,以便领导了解合同修改的情况。

(5)合同审查各环节应设置相应的时效。为避免因各业务部门的拖延,导致合同审查时间过长,应在流程中严格规定审查的时效,各合同审查处理人原则上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审查工作。一般情况下,采用示范性文本的合同,各部门审查的时间不宜超过2个工作日;没有示范性文本的重要合同,时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可不受上述时间限制。为保证合同文本质量,合同进行修改完善的时间,可不计入上述时限。公司可根据自身实际设置相应的时限。

3.合同审查的要点。

合同审查是为了发现合同中存在的、可能导致我方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条款或内容,提示风险,控制风险。目前合同审查并没有统一的工作方法,审查水平根据个人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积累不尽相同。但公司合同审查的工作量是非常巨大的,掌握一些审查要点,有助于更好地识别风险,提高效率。合同审查,主要应关注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对合同合法合规性方面的审查,主要关注合同主体、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1)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具备签订及履行合同的合法资格,是合同审查中的首要问题。首先,合同主体应当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如公司的内部分支机构或业务部门是无法作为独立主体对外承担责任的,与这些主体签订合同容易引发风险。其次,合同主体的经营活动范围是否存在限制。某些特殊行业对公司的相关资质有较为严格的要求,应特别注意进行审查。最后,合同主体的信用情况、诉讼仲裁情况。如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公司年检是否正常。

(2)合同条款合法性的审查。合同条款应符合法律规定,不能与相关法律法规抵触。交易的内容、程序都应当合乎法律,以保障交易的安全性。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

二是合同合理性的审查。主要关注合同内容的设置是否合理,保证其合目的性和可操作性。

(1)合同目的的审查。合同签订最终是为了实现交易目的,合同审查时首先要明确交易目的。合同所有内容的设置都应契合交易目的,与交易目的无关或有违交易目的的内容应当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2)权利义务及责任的合理性审查。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应当明确、具体,具有现实可操作性,满足交易的需求,有助于实际业务的开展和推进。双方责任划分应当明确,在发生争议或纠纷时,能作为定分止争的依据。

三是对合同文本本身的审查。主要关注合同文本形式上的审查。

(1)合同整体结构、逻辑的审查。合同的结构应当完整,具备合同的合法形式,逻辑思维应当清晰、严谨,不存在前后矛盾的情况。

(2)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合同条款应当齐全、完备,内容过于简单,部分功能条款缺失的合同,不利于全面保障公司的权益。

(3)合同文字表达的审查。合同文字表达应当清晰、准确,不存在语病或语义模糊之处,应尽量使用法言法语,避免口语化。如在书写违约条款时,要写违约金,而不能写罚款多少,法定代表人不能写成法人代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