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制度保障合同履行管理
制度是管理行为的指导和依据。没有制度规范、指引的管理工作必定是混乱无序的。目前大多数公司都能做到针对合同管理制定一个框架式的制度,但是针对合同各个环节管理的不同内容却缺乏指导性的制度规范文件,因此,要做好合同履行阶段应做到如下几点。
(一)针对合同履行阶段制定管理制度
合同履行阶段的管理与合同其他阶段管理有所不同。第一,在该阶段,各部门职责需要进一步明确。如法律部门的主要职责或管理内容是跟踪和监督,业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合同内容的落实。第二,管理内容需要更加细化,如规定检查合同履行中相关文件盖章、签发的方法,加强来往资料的保存等。相较于合同其他阶段管理的相关制度,合同履行阶段的管理制度应该更加具体、细致及具备更强的可操作性。当然,实践中不一定要制定专门的履行阶段管理制度,也可以在合同管理制度中专列一章规范履行阶段的管理。
(二)系统性培训
合同履行阶段管理制度的培训需要系统性。没有合格的培训,就没有办法让制度得到贯彻落实。所谓系统性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体现。
1.制度的系统性。
合同履行阶段管理制度是合同全过程管理制度中履行环节的细化。单一环节的管理需要符合全过程管理的内容才有价值,因此,系统性培训员工理解合同全过程管理的意义、合同履行阶段管理的内容、细节等是做好合同履行管理的前提。
2.知识和职责的系统性。
合同履行管理是一个综合性的管理工作。合同履行管理制度应涉及业务、法务、财务等不同人员的管理职责及内容。因此,只有让所有涉及人员充分了解如交易、法律、财务等知识,明确各自的管理职能,他们才能做到照章办事,做好本岗位的工作。
3.培训的系统性。
对合同履行阶段的培训应制度化,应和合同其他方面的培训结合起来进行。合同在履行中,总是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新情况、新问题,因此,就必须针对这些变化进行及时的总结、培训。这种培训应紧跟形势发展,如果太过滞后,就失去了意义。最好是制度化的,如每半年或一年进行一次培训。
培训也应该和其他相关制度的培训结合起来。因为公司的制度具有系统性,可能很多制度的变化都会影响到合同履行制度的变化。如财务制度发生了变化,就可能引发履行制度也必须发生相应的变化,那么,合同履行制度也就必须立即随之变化。
(三)加强检查
合同履行的检查从时间上划分,应按照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定期如每季度、每半年、每年等,不定期如合同约定的阶段发生、合同履行中发生风险事件的及时检查等。从内容上应分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检查与对合同履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两个方面进行。
合同履行情况的检查由业务人员、法务人员组成专门检查小组进行。针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主要是检查合同的实际履行状况,包括履行率、履行进度、合同约定与实际交付、支付情况相比较等。合同履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主要是针对涉及履行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保障制度的权威性。如是否按照合同履行制度进行履行跟踪检查、出现异常是否及时上报、处理等。
(四)明确处罚规则
制度具备规范行为、明确职责、防范风险等功能,在合同履行阶段,如有利益诱惑,可能就会导致有人违反制度谋取利益。因此,制度中应明确处罚的规则,如警告、降职甚至移送司法机关等。以此来告诫相关人员,并在发生违规事件后予以真实的处理,如果没有执行,这样的制度将毫无意义。